返回第16章 渔翁得利!  重生下乡:我才不当冤大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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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秦烈云研究自己身体的变化时,忽然就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声音,似乎是什么野物在打斗。

那低低的声线,像是狼的嘶吼声。

秦烈云嘴角一抽,不是吧,这运气,刚上山就遇见这记仇的玩意?

要是他听力不错的话,这声音好像越来越近了。

秦烈云连忙三两下噌噌地就上了树,不到一分钟,就看见三头狼追著一头大野猪出现在眼前。

嘖嘖,居然还打得难捨难分的。

野猪很是壮硕,青面獠牙的,面对著三头狼的围攻也是丝毫不显劣势。

真不愧为一猪二熊三老虎里的一猪啊!

秦烈云在树上看著底下野猪和狼的缠斗,忽然就起了鷸蚌相爭、渔翁得利的心思。

他想了想乾脆坐在树上,从空间里找出之前在家里收的棍棒,用刀子开始削起来。

削成尖锐的样子,想到这,秦烈云开始有些后悔了,当初下乡之前就该在黑市里搞点武器在手上的。

唉,不过那时候忙著倒腾,时间太紧迫了。

也不知道现在那一家子咋样了,应该已经收到他离开时候留下的大礼包了。

“砰!”忽然,野猪一头撞到了树上,秦烈云猝不及防,差点被这巨大的衝击力给震下去。

“哎呦!我艹!”

他慌忙抱住树干,嘴里骂骂咧咧的,野狼也趁著野猪晕头转向的时候,嗷呜一声,开始发动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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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烈云瞄著下面的战况,一旦有东风压倒西风,或者西风压倒东风的苗头,就立马插手,给气势强劲的一方,整点小手段。

可不能一边倒的战况,让这两动物互相折磨的就剩下一口气的时候,他再下去好坐收渔翁之利啊。

狼肉是不好吃,但是那也是肉啊。

皮子很值钱,就算是不拿出去卖,鞣製一下,做个保暖的毯子、或者披风,又或者皮筒子那可是好物件。

至於野猪,虽然有股腥臊味儿,可是只要大料下得够猛,这些都不是事儿!

在秦烈云相当老六的干涉下,狼很快就趴下了一只,野猪也渐渐力竭,剩下的两只狼也已经產生了退意,可是又有点捨不得到嘴的食物。

这个时候,秦烈云从树上一跃而下,好巧不巧的,一屁股就坐在了一头狼的身上。

就这一下直接就坐死了那头倒霉透顶的狼。

心中默念,哎呦,狼弟啊,千万別怪我啊,正所谓死你不死我啊。

反手又將野猪的脖子砍断了大半,一个翻滚躲过另一头狼的偷袭,他伸手抓住狼,下意识默念收,整头狼瞬间消失在眼前,野猪也呼哧呼哧地喘息著,逐渐也没了动静。

秦烈云將狼和野猪都收进了空间里,想了想觉得不合適,於是又放出来一只。

他身上都是血,要是不带只狼回去,也不好解释啊。

將刀在草上蹭了蹭,直接破开狼的腹部,將狼內臟掏出来掛到了一旁的灌木上,算是敬山神老爷了。

常年打猎的老猎人都有这个传统,反正狼肉不好吃,回馈一下大自然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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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著狼尸,顺著来时的路回去。

走著走著,他就听见了翅膀煽动的声音。

嘶,这动静,难不成是鸡群?

秦烈云一下就来了兴趣,慢慢放缓脚步,凑过去就看见一只被树上藤蔓死死缠住的白鹰。

一只翅膀受了伤,鲜红的血液浸透了羽毛,瞧见秦烈云出现,它挣扎的幅度变得更大,甚至企图用尖叫声嚇退秦烈云。

可这一行为在秦烈云眼里,就跟露出爪子的小奶猫没啥区別。

將狼的尸体隨手扔下,掏出刀子割了一条狼肉放在兜里,三两下就爬上了树。

选择了一个他认为比较安全的位置,嘴里碎碎念著:“小鸟啊,我不吃你,你可別啄我昂!”

他小心地用刀子挑著肉,慢慢地伸到了白鹰的面前。

白鹰眨巴了一下眼睛,歪了歪脑袋,迅速又凶猛地叼走了肉条。

“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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