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梅梅尔走廊条约 1918:红星闪耀德意志
德国人和俄国人在边境线虎视眈眈,就算再会议上不同意,这两个虎狼之国完全可以用军事手段来达成他们的目的。
没来得及多想,韦格纳身旁的克朗茨接著拋出了更尖锐的问题:
“铁路修好了,安全该如何保障?”
“这么重要的战略通道,绝不能有任何闪失。”
“我提议,由德国和苏俄派出精锐部队,组成『护路部队』,在铁路沿线分段驻防,確保运输线的绝对安全。”
“这个绝对不行!”
巴尔特鲁沙蒂斯这次真的激动了,
“这是在立陶宛的领土上!外国军队驻扎,这是对立陶宛主权最严重的侵犯!安全保障理应由我国军队负责!”
“由贵国军队负责?”
克朗茨嗤笑一声,毫不掩饰他对立陶宛政府的不信任,
“巴尔特鲁沙蒂斯先生,请原谅我的直白。”
“以贵国军队目前的实力和装备,能否有效应对有组织的破坏、土匪袭击,甚至……某些境外势力的蓄意挑衅嘛?”
“如果铁路因安全问题中断,损失由谁承担?你们赔得起吗?”
韦格纳接回话头继续说道:
“克朗茨同志话糙理不糙。”
“巴尔特鲁沙蒂斯先生,我们要面对现实。”
“这条铁路太重要了,它的安全不能建立在『可能』、『应该』的基础上,必须万无一失。”
“由我们经验丰富、装备精良的部队来护卫,是对我们三方共同投资最负责任的態度。”
“反之,”
韦格纳顿了顿,目光如炬,
“如果安全无法得到我们的信任和確认,那么这条铁路对德苏两国的价值就会大大降低。”
“届时,我们可能不得不重新评估整个项目的必要性,甚至……考虑其他能保障德俄双方运输更加畅通无阻的方案。”
契切林適时地表明了苏俄的立场:
“苏维埃俄国完全支持德方的安全提案。这条铁路的安全,高於一切形式上的主权顾虑。没有安全,一切所有权和管理权都是空谈。”
面对德苏两巨头步调一致的强大压力,巴尔特鲁沙蒂斯面色惨白,嘴唇哆嗦著,再也说不出反对的话。
巴尔特鲁沙蒂斯明白,所谓的“其他方案”,可能意味著比驻军更可怕的后果。
在主要框架被德苏確定后,韦格纳语气缓和了一些,给予了巴尔特鲁沙蒂斯一丝安慰:
“当然,我们也不会让立陶宛朋友白白提供通道。”
“作为补偿,贵国可以收取一笔固定的、合理的铁路过境费。”
“同时,通过此铁路的三国货物,享受关税豁免。这对於贵国疲弱的经济,不无小补。”
这微薄的收益与失去的主权和控制权相比,显得如此讽刺,但巴尔特鲁沙蒂斯知道,这已是对方给予的、唯一能带回去交代的“成果”了。
最终,在德苏联合塑造的、不容抗拒的意志下,《梅梅尔走廊条约》的所有关键条款,均按照德苏的草案得以確认。
《梅梅尔走廊条约》正文:
1.铁路的所有权与主权象徵:
条约规定,该铁路在立陶宛境內的路段,其“名义上的所有权”归属於立陶宛国家铁路公司。
2.管理权与实质控制:
条约成立了“梅梅尔-苏俄铁路联合管理委员会”,由德、苏、立三方派代表组成。委员会设在梅梅尔。然而,在投票权上,德国和苏俄各拥有三票,立陶宛拥有一票。
3.安全保障与驻军权:
为確保这条“生命线”的绝对安全,条约授权德意志人民共和国和苏俄有权在铁路沿线两侧各五公里范围內驻扎“护路部队”。德军负责梅梅尔港至立陶宛中段的安保,苏军负责立陶宛中段至苏俄边境的安保。驻军人数、地点由联合管理委员会(实为德苏)商定。立陶宛政府不得在驻军区域內部署任何武装力量。
4.经济利益与过境费:
作为对立陶宛“主权”和“领土”被穿越的补偿,条约规定立陶宛政府可以收取固定的、象徵性的铁路过境费。同时,三国之间通过该铁路运输的货物享受关税豁免。
最终,在德苏两国强大的政治和军事压力下,《关於梅梅尔至苏俄铁路建设、管理与安全保障的三国条约》(简称《梅梅尔走廊条约》)正式签署。
签署仪式上,韦格纳、契切林和巴尔特鲁沙蒂斯分別在文件上签字。
韦格纳神色从容,契切林面带微笑,而巴尔特鲁沙蒂斯的手则在微微颤抖,他知道这份条约將使立陶宛永远处於德苏的阴影之下,但为了避免即刻的亡国之祸,他別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