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真要拿捏你了 在迷宫狂潮里沉迷种田有错吗?
想要勾住一个人的心,首先就要勾住对方的胃!
看我不狠狠拿捏你。
……
次日清晨,爱德华起了个大早,顶著尚未散尽的晨雾直奔村口。
在村口要了4斤最新鲜的猪蹄,花费500圣铜幣——放往常,这笔钱足够爱德华买黑麦麵包吃上整整三周。
这番手笔让卖猪肉的老约翰略微吃了一惊,手上的剔骨刀都顿了顿。
要知道爱德华是个可以一年到头都忍著不吃肉,专门等著村子里举办跨年祭典时免费大吃特吃的主儿。
自己花钱买肉吃?
那確实是一年见不著几次。
“哎哟,这可了不得,我还以为咱们村养的鸡长出牙齿来了呢。爱德华,你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买这么多肉回去?”老约翰揶揄道。
爱德华没好气地回懟:“还能怎么了,那当然是想吃肉啦,我买肉不是为了吃还能为了什么?”
“……”
老约翰被噎得一愣,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反驳,主要爱德华也没说错。
看著爱德华付钱时那乾脆利落的样子,老约翰和旁边几个摊主都瞪大了眼睛,面面相覷——即便他们自己就是卖肉的,也很少拿来自己吃。
爱德华没空搭理这些人的惊讶和揣测,他忙著呢。
买完猪肉,他又马不停蹄地转到麵包摊买了鬆软的白麵包,去牛奶贩子那里打了一大罐新鲜牛奶。
这一番堪称“豪掷”的採购,让整个村口小集市摆摊的人都大眼瞪小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个平日节俭得近乎抠门的年轻农夫身上,他们只觉得最近爱德华身上貌似发生了大变化。
腿不瘸了,田里多了个能干的灰发姑娘,现在连花钱都如此大方……
难道这傢伙,真在外面发了什么横財?
抱著沉甸甸的食材回到家中,艾丝緹娜还没来。
爱德华放下东西,累得直喘粗气。
这时候他发现一个大问题。
没有调味料!
家里只有他自己种在屋外的些许葱、姜、蒜。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些用来泡水或增香的薄荷、茴香之类的香草。
但这些东西最多只能增香,不能调味。
然而正经的香辛料什么的过於昂贵,50克的胡椒就需要1枚圣金幣。
说价格堪比黄金都不为过!
根本不是现在的爱德华能消费得起的!
看著案板上白花花的猪蹄,有爱德华些泄气:
“虽然没有调味料,那孩子估计也会吃得很开心就是了……可就是很不爽!”
正鬱闷的时候,艾丝緹娜来了。
她从很远的地方就闻到了生肉的味道,来到爱德华木屋门口的时候已经確认味道就是从这里面传来的。
诱人的味道使得唾液不受控制地冒出来,害的她不停地咽回去。
敲了敲门。
开门便有一盘白花花的麵包塞到了她的手上,麵包上面还有两个煎蛋——这是比之前任何一次都丰盛得多的早餐。
这种白色的麵包散发著很乾净的味道,和之前吃的黑麦麵包有很大的区別。这让艾丝緹娜感到惊奇。
“抱歉艾丝緹娜,”爱德华的声音带著笑意,“屋里桌子堆满了东西,今天早餐咱们就在外面吃吧。”
他又向艾丝緹娜递过来一杯冒著热气的牛奶,同时用脚灵巧地带上了身后的门。
艾丝緹娜一手拿著叉子,一手端著盘子,正为难该如何接下这杯牛奶的时候,爱德华见状说:
“牛奶我帮你拿著,你先吃好了。”
“喔,好。”艾丝緹娜顺从地应道。
她坐在地上,用叉子笨拙又急切地將鬆软的白麵包和温热的煎蛋一起叉起,送入口中。
不同於粗糙的黑麦麵包,这些看起来很白的麵包要鬆软许多,带著纯净的甜香,煎蛋的油润更是增添了无上的满足感。
好吃。
她几乎是风捲残云地吃完盘中的食物,这时,那杯温热的牛奶恰到好处地递到了她的唇边。
艾丝緹娜抬起眼帘,小心翼翼看了一眼爱德华,见他稳稳拿著杯子,脸上是一如既往温暖的微笑,紧张的內心稍微鬆懈了一下。
微微张开嘴,柔软的唇瓣轻轻触碰到了温热的杯沿。
温热的牛奶顺著喉咙滑入体內,一股暖流瞬间蔓延至四肢百骸,驱散了清晨的微寒和內心的些许不安。
“吃饱了吗?”爱德华收回空杯,轻声问。
“嗯。”艾丝緹娜轻轻点头,又悄悄抬眼瞄了爱德华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那杯热牛奶的缘故,总觉得胸腔里暖洋洋的,一种久违的、难以言喻的暖意包裹著她。
“好,吃饱了就去干活吧。”爱德华的笑容更加灿烂了,“中午请你吃更好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