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7章 建立制度 绝品九千岁
杨博起率先开口,声音沉稳:“陛下,太后,诸位大人。贺逆伏诛,蠹虫剪除,国库稍盈,此正涤盪污浊、更始鼎新之时。”
“然贪腐之弊,根植於制度之失。若只惩人,不改制,则如割韭,一茬復生。”
“臣近日深思,並与诸位大人多有商討,擬就数项改革条陈,恳请圣裁。”
沈太后的声音从珠帘后传来:“杨卿但奏无妨。”
“第一,『养廉银』与薪俸改革。”杨博起展开一份厚厚的奏章,“前番微服,亲见县丞年俸四十五两,胥吏无俸,此非逼官为盗、驱吏成蠹乎?”
“故,臣请奏,从此次抄没及今后罚没赃款中,划出专项基金,设立『养廉银』制度。”
他详细阐述:“於各级官员正式俸禄之外,由朝廷国库或內帑直接拨发一笔养廉补贴。”
“此银远高於正俸,旨在使其足以维持体面生活、聘请必要幕僚、支付合理公务开销,无需再伸手盘剥百姓、剋扣国帑。”
“例如,一知县,正俸四十五两,养廉银可定六百至一千两,视地方贫富、事务繁简而定。知府、道台乃至部院大臣,依次递增。”
“此银直达官员,减少乃至取消地方『摊捐』、『帮贴』,从源头上减少搜刮民脂的藉口。”
“对於胥吏,”杨博起继续道,“当提高其正式待遇,给予固定薪俸。”
“可將其部分合理、惯常的『陋规』收入,加以核算,合法化、定额化,作为其薪俸的一部分或补充。”
“同时,加强对其职责的考核与监督,切断其无限制、无標准地盘剥百姓的链条。使其生活有靠,行事有规,作恶受惩。”
户部尚书张谦沉吟道:“督主此议,实乃治本之策。然养廉银数额巨大,若推行全国,每年所费恐需数百万两。此次抄没虽多,亦非长久之计。”
“张尚书所虑极是。”杨博起点头,“故养廉银之发,需与税制改革、財政整肃同步。臣之第三策將详述。”
“且,养廉银非赐予,乃酬劳。需与严格考成相连,贪怠无能者,不仅无养廉银,正俸亦將剋扣。使其『不敢贪、不能贪、亦不必贪』。”
首辅陈庭咳嗽两声,缓缓道:“老夫以为,此策大善。高薪或可养廉,然人心不足,仍需监察得力。否则,恐有人既拿高薪,仍行贪瀆。”
“陈阁老所言甚是。”杨博起目光转向骆秉章与冯子騫,“此即臣之第二项条陈:改革监察体系。”
“其一,改组都察院、六科给事中。精简冗员,淘汰昏聵、贪浊之辈,补充干才。明確各道、各科监察权责,避免推諉掣肘。”
“建立巡视御史异地任职、定期轮换制度,防止其与地方势力勾结。並赋予其直接密折上奏之权,其奏报可通过东厂、锦衣卫特殊渠道,直达天听,避免中途截留、泄密。”
“其二,”他看向骆秉章、冯子騫,语气严肃,“强化东厂、锦衣卫监察职能,尤其在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及军国大事之舞弊的侦缉上。”
“二位大人所部,耳目灵通,手段高效,当为陛下、太后之利剑,悬於贪官污吏头顶。”
骆秉章、冯子騫连忙起身:“臣等定当恪尽职守,为陛下、太后分忧!”
杨博起抬手示意他们坐下,话锋一转:“然,权需箍於笼中。厂卫权势过重,若无制约,则可能成为新的恐怖之源,反噬朝廷。”
“故,臣已草擬《监察条例》草案,明確厂卫办案之权限、程序、时限,及违法之罚则。需有实据方可侦缉,非重罪不得用刑,案卷需存档备查。”
“请陛下、太后明詔颁行,使天下知厂卫乃朝廷法度之鹰犬,而非个別人之私器。”
“骆公、冯公,需严格约束部下,依法办事,若有枉法滥权,严惩不贷!”
骆秉章、冯子騫心头一凛,知道这是杨博起在赋予他们更大权力的同时,也套上了紧箍咒,连忙肃然应道:“臣等遵旨!必严加管束,依法而行!”
陈庭、张谦等人闻言,面色稍缓。
他们最怕厂卫无法无天,如今杨博起主动提出立法约束,可见其並非一味揽权,確有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