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穿越了? 死亡回档,48小时拯救世界
不多时,一道雷光从天边划过,落在了王聪跟前。
电弧还在身上噼啪作响,正是姜易。
他看著那片狼藉的战场,又看了看王聪。
“聪哥,他们走得这么壮烈,那我该怎么死呢?”
王聪瞥了他一眼:“自杀还不简单吗?找根绳子一掛,或者从山上跳下去,办法多的是。”
姜易摇了摇头,脸上带著一丝嚮往。
“可是我不想就这么死了,我也想体验一下洪荒生活。这里说不定会诞生好多以前没吃过的奇珍异果。”
王聪没好气地打断他。
“你想的倒是美。那是猴年马月的事了,你又不会压缩记忆,也没有春秋蝉,说个毛线。”
姜易的记忆要是被几百年的琐事填满,下次回档就成废人了,要不就被王聪吞噬,彻底重新开始。
姜易听了,有些泄气,但还是挣扎了一下。
“这个世界太原始,也太黑暗了,要不……我到处去做好人好事,当个游侠,直到力竭而亡算了!”
王聪有点无语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我觉得你可以多晒晒太阳。”
姜易一愣:“聪哥,啥意思?”
“晒黑了,就没人说你是白痴了!”
姜易不说话了,脸涨得通红,半天才憋出一句。
“聪哥,我们打一场吧!”
王聪拿他没办法,点了点头。
战斗开始。
姜易一进入状態,整个人就变了。
瞳孔缩小到针尖大小,无穷的雷电从天而降,將他包裹。
他就是雷电的化身,一举一动都带著毁灭性的力量。
王聪背著石棺,行动多少有些受限,只能靠著蝶之力的诡异步法和金龙护体的强悍防御来周旋。
结果,他发现自己还真不怎么是对手。
姜易的攻击太狂暴了,不讲道理,就是纯粹的力量碾压。
王聪被打得节节败退,身上好几处都冒起了黑烟。
“妈的,这傢伙疯起来真不是人!”
眼看就要被一道粗大的雷柱轰中,王聪急中生智,突然朝著姜易身后大喊一声:
“外星人来了!”
姜易的动作停顿了一下,下意识地转头看去。
就是这个空当。
数条黑色的铁链从王聪背后爆射而出,瞬间就將姜易捆了个结结实实,铁链的尖端刺入他的身体,封住了他所有的力量。
雷光散去,姜易恢復了原样,一脸懵逼地看著王聪。
“聪哥,你诈我?”
王聪拍了拍身上的灰,走了过去。
“兵不厌诈,懂不懂?”
他本来还想试试新学的蝶之力幻术,看看能不能在精神层面搞定姜易。
结果稍微一探查,他就放弃了。
这傢伙的脑子里乾净得可怕,除了战斗,就是一些关於怎么吃得更好的朴素念头,连个复杂的欲望都没有。
幻术对他这种思想纯洁的傢伙,根本没用。
“算了,不跟你玩了。”
王聪伸出手,按在了姜易的头顶。
“下辈子,机灵点。”
光芒闪过,姜易消失了。
王聪的手錶上,又多了一份记忆和力量。
他站在空无一人的山巔,风吹过,带著一丝凉意。
现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
此后,王聪便生活在了这片新生的地球之上。
时间对他来说,失去了大部分意义。
唯一有仪式感的事情,就是每年固定一个时间,去看看奶奶的坟。
那座小小的土包,是他和过去唯一的联繫。
除了这件事,其他时间,他都在各个部落之间游荡。
因为文明才刚刚开始,旧地球的思想还没有被完全遗忘,人们还保留著一些基本的道德和秩序。
所以除了生活艰苦一点,时不时需要和异兽搏斗一番,日子其实相当平淡,没什么能让他提起精神的事情。
王聪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隔十年,就刪除一次记忆。
这十年在新地球上的生活,对他漫长的生命来说,几乎没有任何价值,所以是全部刪除,一点不留。
有时候,他也会觉得无聊,跑到一些部落面前人前显圣。
飞天遁地,呼风唤雨。
一开始,看著那些原始人跪在地上,把他当成神明一样叩拜,还觉得有点意思。
但装逼装久了,也就那么回事。
空虚感,反而越来越重。
老朋友,老熟人,死的死,走的走。
张然,朱军,姜易……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离开了。
赵刚远在太阳系的边缘,隔著不知道多少光年,连信號都断了。
王聪唯一能联繫的,只有月球上那个负责执行“天劫”计划的安保管理团队。
可隨著时间流逝,最初的那批安保人员也老了,死了,换上了一批又一批新人。
几十年过去,连月球那边,也没有一个他认识的熟人了。
他偶尔接通通讯,听到的都是陌生的,恭敬又疏远的年轻声音。
“长官,有什么指示?”
他能有什么指示?
他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
但对著一个完全不了解自己过去,只知道自己身份的陌生人,他又能说什么呢?
这天晚上,王聪一个人坐在山顶,背靠著冰冷的石棺,看著天上的星星。
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突然抓住了他。
“活得太久了,好像真的没什么意义啊。”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把他自己嚇了一跳。
他以前从没这么想过。
可现在,他清晰地感受到了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疲惫和枯燥。
他无法想像,如果有一天,赵刚他们真的找到了长生不死的方法,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恐怖。
永恆的生命,永恆的孤独。
最要命的是,他还不能死。
他要是死了,一切就会回档,所有人都会回到那个起点,所有的牺牲和努力都会白费。
他被困住了。
被困在了这个必须由他来延续下去的未来里。
“不行,不能再这么想下去了。”
王聪猛地站起来,用力甩了甩头。
为了避免自己胡思乱想,钻进牛角尖,他决定给自己找点事做。
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对自己能力的开发和研究上。
……
地球上的异兽,对於新生的人类来说,是致命的威胁。
但对於王聪来说,弱得跟小猫小狗没什么区別。
他开始了自己的“研究”。
他专挑那些长得帅气,威风凛凛的异兽下手。
比如长著翅膀的白色猛虎,浑身覆盖著金色鳞片的巨蟒,还有头顶长著华丽犄角的麋鹿。
他也不杀它们,就是追著它们调戏。
一边实验自己新开发出来的各种技能,一边把这些长得帅的异兽搞得鸡犬不寧。
今天用幻术让一头金毛狮王以为自己是只兔子,满山遍野地啃草。
明天用精神力给一头银狼配音,让它在狼群里学狗叫。
久而久之,一个奇怪的现象出现了。
地球上那些长得威武帅气的异兽,都学精了,一个个躲在深山老林里不敢出来。
反倒是那些长得狰狞恐怖,奇形怪状的傢伙,因为入不了王聪的法眼,得以在外面横行霸道。
时间就在这种无聊的“研究”中飞速流逝。
一百年过去了。
在经歷了无数次失败和尝试后,王聪终於掌握了陆雪琪曾经的招牌能力。
冬眠。
“我这天赋也太差劲了!一百年才学会!”
王聪苦笑著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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