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开不开心?意不意外? 开局离群孤狼,苟在荒野当网红
林墨没有让玄色痛下杀手。
毕竟像他这种带点口吃的乌鸦,找个媳妇挺难得。
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没必要把他的物种给改了,成为一条单身狗……
“look in my eyes!”
林墨低吼出声,看向玄色的媳妇眸光一闪,对面的渡鸦猛地甩甩头,顿感一股清明直衝天灵盖。
下一秒。
她便对著林墨不断作揖,“狼王別杀我,我把吃的都给你!”
林墨见状,嘴角微微抽动。
不愧是两口子啊...
连求饶的台词都一模一样。
她下一句话怕不是会说...
“我对狼王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请务必留我一条小命!”
玄色听到自己媳妇,说出这种不知廉耻的话语,顿时怒了。
“呔、呔!你这败家娘们!”
“此等马屁也是你能拍的?!”
雌渡鸦嚇得把脑袋一缩,连忙飞到林墨的肩头寻求庇护。
“狼王救命!”
林墨抬手制止玄色下一步的动作。
作为一名三好青年,他不允许诸如家庭暴力的事,发生在自己的氏族。
“別把能耐都用在家人身上,你可以和我比划比划。”
玄色脸色大变,“老、老大,我哪敢对你动手啊,我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你给我打住!”林墨出声喝止。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谁都喜欢听阿諛奉承的话,但翻来覆去只会说那么一句,属实有点听腻了。
林墨低头思索片刻。
他记得奥丁身边就有两只渡鸦,一只叫福金,代表思想,一只叫雾尼,代表记忆。
每天它们都会在破晓的时候,从奥丁肩头起飞,巡视九界。
傍晚飞回,落在他双肩,耳语全天见闻,是奥丁智慧的延伸。
奥丁因此也被称为乌鸦神,知晓天下事。
既然玄色无意间带回个媳妇,凑成了一对儿。
索性就给他们改个名字。
“玄色你以后就叫福金,你媳妇叫雾尼。”林墨一锤定音。
“不愧是老、老大,起的名字就是好听!”
“这还用你说?狼王大人英明神武,起名字这种小事,对他来说还不是信手拈来?”
雾尼还想继续说,却发现福金正在死死的盯著她。
福金很生气,这哪是找个媳妇,分明是找了个竞爭对手。
他痛心疾首的发现,自己的媳妇好像比他还会拍马屁。
这还得了?
“狼王大人,他瞪我。”雾尼小声逼逼一句。
“行了,你们俩继续在荒野巡视,帮我留意一些珍稀动物,我还有事,没时间跟你们閒聊。”
话音刚落。
两只渡鸦齐齐飞到半空,嘶鸣一声作別,转瞬飞走了。
林墨开启『奥丁之眼』,与福金和雾尼共享视野,没一会儿,他便发现了有趣的一幕。
“这是……”
……
“这是猞猁!天吶,我们明明没有深入荒野,怎么会看到这么珍稀的野生动物!”
“不虚此行,不虚此行啊!”
109公路边,一辆越野车静静停在那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