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7章 结束  一人:你们练炁我练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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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门的人回了四川,吕慈带著人回了吕家,廖鬍子和关石花回了他们那间小院。

王默没有跟他们任何人走。

他只是站在那座京观旁边,看著他们离开。

唐炳文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

那个白色的身影,站在寒风里,一动不动。

他看了几秒,然后转身,继续走。

他有一种感觉——

以后,还会见面的。

——

王默又开始了他的杀戮。

一个月来,他走遍了东北的山林、平原、村镇。

哪里有鬼子,他就去哪里。哪里有该杀的人,他就去哪里。

伴隨著自身实力的越来越强,他的杀人方式也在慢慢变化。

遇到小股鬼子的时候,他越来越喜欢用刀。

蛭丸在手,一刀一个。那种刀锋切开血肉的感觉,那种人头飞起的瞬间,让他觉得——

爽。

不是残忍,不是变態,就是单纯的爽。

看著那些畜生脸上从狰狞变成惊恐,从惊恐变成绝望,再从绝望变成一片空白——那种变化,比任何东西都让他觉得痛快。

当然,遇到大队鬼子的时候,他还是会用机枪。

没办法,现在的主流武器还是栓动步枪,打一枪拉一下栓,太慢了。

像加兰德那种半自动步枪,在战场上还是比较稀少的。

他空间里倒是有几支缴获的,但子弹不多,捨不得用。

机枪就不一样了。

九二式,歪把子,捷克式——他空间里堆了一大堆。子弹更是海量,足够他突突几万个鬼子。

而且有【精准(金)】加持,机枪同样可以做到枪枪致命。

噠噠噠,一梭子下去,一排鬼子倒下。

每一个都是脑袋开花。

每一个都是当场毙命。

这种效率,用刀比不了。

所以他的打法很简单:大队鬼子,机枪扫;小股鬼子,刀砍;落单的,顺手就杀了,用什么武器看心情。

——

一个月下来,他杀了多少人?

他没细算。

但大概的数字,他心里有数。

从穿越到现在,死在他手里的鬼子,差不多有七八万了。

七八万。

这个数字,说出来能把人嚇死。

要知道,一场大型战役,双方加起来也就死个几万人。

他一个人,就杀了七八万。

如果加上那些土匪、恶霸、汉奸、还有那些帮鬼子做事的杂碎——

现在他手里的人命,应该超过十万了。

十万人斩。

这个称號,在古代,只有那些杀神级別的將领才能拥有。

白起坑杀四十万,那是作为统帅,是下令,不是亲手杀。

而他,是亲手杀的。

一个一个,亲手杀的。

每一颗脑袋,都是他砍下来的。

每一具尸体,都是他打倒的。

这份杀业,古今罕见。

可他不在乎。

那些人,该杀。

那些鬼子,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就该死。

那些汉奸,背叛自己同胞的那一刻,就该死。

那些土匪恶霸,欺压百姓、无恶不作的那一刻,就该死。

他杀他们,不是因为他喜欢杀人,是因为他们该死。

该死的人死了,他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

这一天傍晚,王默又杀完一队鬼子。

那是十几个出来扫荡的小队,被他堵在一个山坳里,全砍了。

他蹲在地上,把那十几颗脑袋码成一堆。

不是京观,就是隨便堆一下。

然后他站起身,甩了甩刀上的血,看著那堆脑袋,沉默了片刻。

远处,夕阳正在落山。

天边的云被染成橙红色,像是烧起来一样。

他站在那里,看著那轮落日,忽然想起一件事。

离抗战胜利,还有好几年。

还有好几年的鬼子要杀。

还有好几年的路要走。

但是他知道,这条路终会走通的。

他收回目光,把蛭丸扛在肩上,转身,迈步,向著下一个目標的方向走去。

身后,那堆脑袋在夕阳的余暉里,泛著暗红色的光。

风一吹,血腥味飘散开来。

但王默已经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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