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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陆归,慈善家?目標枪牌

“你什么意思?”黄胖子一愣,强忍著后背传来的巨痒问道。

“一个小功劳,不算大也不算小,正好反黑和缉毒都沾了一点。”陆归笑道:“但可以给这位新来的警官,一点点小惊喜,黄sir您觉得呢?”

“危险程度怎么样,需要我配备————”

“黄sir啊,咱俩合作这么多次了,那次让你真出力了,都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只要到时候你的人默契配合进去收尾,保证人赃並获,不浪费一颗纳税人的子弹!”

“哈哈哈哈!”黄胖子听完陆归的话大笑起来:“好好好!我就知道你小子是最靠谱的了,你办事我放心!”

“ok,那么明天晚上皇宫桑拿等我电话,我唯一的要求就是抓到洪兴的那几个人態度强硬一点,最起码也要让他们抽个生死签出来!”陆归想了想,又加了一句。

“哦?洪兴的,你確定?我可听说你都当二路元帅了。”黄胖子打趣道:

对自家人动手?”

“那你举报我去啊!”陆归没好气道。

“胡说八道,行了行了,我要去拿善良之枪了,咱们俩合作那就是天下无敌,放心吧!”黄胖子大笑一声,掛断了电话。

陆归则拿起大哥大又给吉米仔打了个过去,通知他明天带一百万的支票以及联繫好电视台的记者和报纸头条,把捐款这件事宣扬出去!

吉米仔一听,马上答应下来。

如今这个时代,捐款无疑是最能挽回自身形象的一件事。

更可以成为陆归的一块免死金牌。

虽然一百万可能还不够,但谁说捐款这事只能一次了。

当金额达到一定数字的时候,一切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次日,半岛酒店。

睁开眼刚伸了个懒腰,腹部传来一阵撕裂的疼痛。

赫卓琼看了眼伤口笑了笑:“缝合的技巧还算不错。”

“大小姐。”花姐抱著一份资料走了过来:“资料查到了。”

交给赫卓琼后,继续开口道:“陆归,大陆偷渡人,本来只是一个茶餐厅的服务员和摆地摊的,但因为身手不错,偶然救了洪兴社团的揸fit人靚坤,后加入洪兴。”

“一入职就成为了红棍,之后快速帮靚坤统一了整个旺角,立下大功。”

“后来,连续两日浴血奋战,和港岛社团发生爭抢旺角的衝突,帮靚坤守住了旺角,但因为事態严重引来大兵的围剿,最终港岛社团在付出巨大代价后平息了外国佬的怒火,第三天改为了拳赛的生死斗。”

“陆归成为了洪兴这边的牵头人,不知道从哪聚集了一批实力不俗的高手,除了洪兴元老成员太子和一个马仔外,全靠陆归找来的这些人贏得了比赛,彻底將旺角的归属权划分到了洪兴头上。”

“之后港岛社团在扎职宴上,亲自为其佩戴了十朵大红花,至此被默认为港岛古惑仔当中最能打的第一人,扎根慈云山。”

“后来,直接一跃成为洪兴四三八二路元帅,在名义上成为洪兴自龙头蒋天生之下的第二人,属於社团当中十分特殊的存在,虽然实权不如揸fit人,但其他方面丝毫不差。”

“刚刚还得到消息,差佬一哥那边特批了二十张枪牌给了玄盾安保公司,明面上的控股人叫李家源绰號吉米仔,但实际上却是陆归的產业,我们推测他在警局当中应该有很深的关係,但具体还没有查到。”

“另外根据每天那边传来的消息,今天一早他要去给慈云山警局进行捐款,鼓励这次警方破除的恐怖袭击案件的英勇付出。”

“噗!”

听到最后,赫卓琼忍不住笑了起来:“英勇付出?他这不是去打差佬的脸?”

別人不知道她还不清楚嘛,昨天的事件里哪有一个差佬出现过,只不过是最后出去摘桃子的。

解决那些恐怖分子的,不是陆归和他的司机吗?

一想到这里,就忍不住好笑起来。

不得不说,这个傢伙————还真是有意思!

赫卓琼忍不住笑了笑:“不过捐款————他难道想要洗白?”

“嘖嘖嘖,如今他可谓是风头正盛的时候,这个时候不应该囂张跋扈驰骋港岛吗?”

“捐款,洗白?没想到这傢伙的眼光竟然还能如此长远呢。”

“既然如此,那就帮他一把好了。”赫卓琼开口道:“联繫一下咱们关係的媒体,把这件事的宣传力度提高————一个等级就好!”

想了想,赫卓琼还是觉得不要做的太大了,有些事过犹不及。

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好的大小姐,我马上去安排。”花姐点了下头:“那是否需要我继续深入调查一下?这个陆归身上的秘密就,而其他身边聚集的那几个高手都很有威胁力!”

“我又不是来杀他的,他身边有什么高手,跟我有什么关係!”赫卓琼翻了个白眼:“不用去管这些,今天行程照旧,不过下午空出一点时间来,我们去————慈云山!”

“好的大小姐。”花姐点了下头,隨后快速给赫卓琼重新规划今日行程,將下午的时间挤出来。

另一边,陆归吃过早饭后准备出发,结果发现吉米仔已经先一步到了。

“咱们直接到警局门口集合就好了。”

“陆哥,您该不会还要这么隨便吧!”吉米仔苦笑一声看著陆归,他就知道自己不过来的话,陆哥又要穿那一身运动装了。

“啊?”

“有什么问题?很舒服啊!”陆归下意识道。

但当看著吉米仔一身笔挺的西装后,顿时明白了几分:“我说,不用这么正式吧?”

“如果陆哥只是捐款,自然不用。”吉米仔摇了摇头:“但这次通知了被踢,到时候会上报纸的,而且这还是第一次打著咱们公司的名头来做事,所以穿西装显得正式一点,给那些媒体留下一个好印象嘛!”

陆归想了想,好像也的確如此。

再加上港岛这地方的人,尤其是媒体记者这些傢伙本来就喜欢落井下石捧高踩低的,免得他们找什么事。

“成吧,那就换吧。”陆归嘆了口气,隨后换上了这一身白色的休閒西装,没有那么正式,但却也十分的精致。

不得不说,吉米仔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鬼哥,那你可就高看我了。”吉米仔笑道:“这些,其实都是嫂子早就给你准备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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