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球队签约状况 1988,我得给这NBA上堂课
至於史蒂夫·科尔,斯莱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在他合同里加入三分大赛相关条款。
斯莱特心里比谁都清楚,以科尔现在的心態和抗压能力,真让他去参加三分大赛。
自己大概率要白白赔钱,所以这种条款从一开始就不能写进去。
反正球员之间几乎不会主动告诉別人自己合同里有什么条款、拿了多少钱。
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圈子,人性的共性都是笑人无、恨人有。
与其多花冤枉钱,不如从一开始就把规则定死。
约翰·斯塔克斯作为一名无人问津的落选秀,在选秀大会结束那一刻,已经心灰意冷。
他都已经做好了收拾行李,去其他球队训练营拼命混一份临时合同的最坏准备。
结果万万没有想到,夏洛特黄蜂在选秀结束后第一时间签下了他。
更让他不敢相信的是,球队还直接给了他一份长达六年的全额保障合同。
这份合同的总价格,定为六年一百五十万美元。
对当时走投无路的斯塔克斯来说,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机会。
对於约翰·斯塔克斯来说,这份合同的意义早已超越了篮球本身。
因为现在的他,早就不是孤身一人,他在1986年就已经成家。
並且已经有了三个需要抚养的孩子,家庭压力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
如果没有这份合同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他的孩子和背后整个家庭,都无法得到安稳的生活。
在约翰·斯塔克斯的心里,夏洛特黄蜂和斯莱特,就是改变他一生命运的恩人。
选秀落选,是他人生中最受打击、最绝望的一件事。
结果没想到,这次看似毁灭性的落选,反而意外成全了他。
让他能够从一支新军手里,拿到这样一份稳定又体面的合同。
或许是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挫折、苦难和底层挣扎,上帝终於开始眷顾他这个可怜虫。
安德鲁·朗、凯文·爱德华兹这两名球员的合同,统一定为四年。
其中安德鲁·朗的是一份四年二百一十万的合同,凯文·爱德华兹则是四年二百二十万。
小將军艾弗里·詹森同样拿到一份四年合同,总额为一百万。
年均薪水和同样是落选秀的约翰·斯塔克斯差不多,只不过合同年限更短。
他们三个人之所以没有像前面几人那样签下六年长约,不是因为薪水谈不拢。
而是斯莱特心里很清楚,这三人並不是球队长期规划里的核心成员。
他们在这支黄蜂队的定位,就是即战力筹码,未来隨时可以被交易。
如果合同年限拉得太长、金额太高,未来其他球队接手时会非常犹豫,很难交易出去。
短约+適中年薪,才是最適合筹码型球员的合同结构。
前面提到的那两名扩军新秀,迈克·布朗和戴夫·霍彭。
最终都接受了夏洛特黄蜂给他们提供的,平均一年十五万薪水的底薪保障合同。
他们没有任何討价还价的余地,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没办法,以他们的能力和天赋,就算放到自由市场上,也拿不到更高的合同。
更何况,其他球队能给的,大概率还是没有保障的临时工合同。
既然如此,还不如留在夏洛特黄蜂,用一年时间搏一个未来。
目前这支崭新的黄蜂队,阵容结构里最明显、最迫切的短板,就是一號位。
斯莱特仔细打量了一眼最新的落选秀名单,最终选择了一名叫理察·莫顿的大龄控球后卫。
这个球员的打法风格有点非主流,他明明身高一米九一,在后卫里不算矮。
却偏偏执著於打纯控卫,传球优先、进攻欲望不高,风格和时代有点脱节,导致直接落选。
但黄蜂队这边,依旧只给了一份一年十五万的底薪合同。
至於球队大名单上剩下的最后几个名额,斯莱特並不著急立刻填满。
他打算慢慢观察、慢慢挑选,看看赛季开始前有没有更合適的球员被裁掉。
在合適的人出现之前,寧愿空著,也不隨便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