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劫富济贫 杀死那个哥布林!
这时候,有一个在酒馆里呆了较长时间的老者,突然说道:“此话诧异,今天凯撒不知道抽了什么风,竟然大方起来,喝了好几杯三铜幣一杯的酒,才醉醺醺的走了。”
一直在旁站著的亚瑟,听到这位老人家的话,急忙快步走到他的身边,弯了个腰,恭恭敬敬的问道:“老人家,不知凯撒叔叔朝著哪个方向走了,他家在什么地方?”
老人兴致不错,和亚瑟指了方向,说了凯撒家的位置。
有好心人劝道:“年轻人,你还年轻,如何不能谋生,信我一句劝,別去找凯撒那人,不会帮你不说,还容易误入歧途,赚了钱也会被他哄骗了去。”
亚瑟挥手道:“多谢提醒。”
却是头也不回的离去。
酒馆里的人,有的摇头嘆气,仿佛见一个年轻人误入歧途。
有的呵呵冷笑,要拿这等蠢人下酒。
有的无喜无悲,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亚瑟根据酒馆里老人指的方向,一路奔跑,大约跑了十分钟左右,就在一处空旷的田野里,见到一位醉醺醺,醉倒在路边的“死猪”一般的人物。
他心中鬱闷道:“问的匆忙,忘记问了凯撒的样貌,眼下这个醉倒在路边的腌臢货物。如何確认是不是凯撒,苦也!”
抱著有枣没枣打两桿子的想法,亚瑟推开正面倒在地上的腌臢货物,让他正对著自己。
晌午的阳光照射在这酒鬼的身上,闪闪发光的刺的亚瑟睁不开眼睛。
他手搭凉棚,微微眯起眼睛,却是喜笑顏开!
却是合该凯撒破財。
亚瑟之所以被刺了眼睛,原来是因为凯撒的左边胸口上,有个闪闪发亮的名牌,上面清晰的写著“尼古拉斯·凯撒”的字样。
“却是我的运道来了!”
亚瑟喜不自胜,快速的翻找凯撒的衣服口袋、裤子口袋,却半个铜幣都没有找到。
“难道有人捷足先登了?”
想到这里,亚瑟眉头紧皱,再次將凯撒的所有口袋翻了个遍,还是空无一物。
亚瑟瘫坐在地上,半响,才想到另外一个可能。
他站起身,將凯撒的衣服脱掉,仔仔细细的翻找了一遍,看看有没有什么內袋,什么也没有发现后,就用剑將衣服砍成碎布条,確保没有遗漏。
隨后,他又將凯撒的裤子脱掉,仔仔细细的翻找了一遍,也看有没有什么內袋,什么也没有发现后,同样用自己的长剑,將凯撒的裤子砍成碎布条,確保没有任何的遗漏。
此时正是天气热的时候,脱掉了衣服和裤子,凯撒就只剩下了內裤和鞋子。
火红色的內裤穿在凯撒这头肥猪的身上,实在是噁心的令人禁不住呕吐,不是实在迫不得已,亚瑟真的是不想触碰。
那就只剩下了……
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