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章 大型认亲现场  费伦:熊地精也想成为冒险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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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有什么侄子?不会是招摇撞骗的骗子吧!”

人影还没看到,楼梯口就传来了一道尖细的嗓音。

很快一道矮小的身影踩著木梯噔噔噔的跑下来了,出现在了格洛克的眼前。

科特·黑爪,標准的地精长相,可能是城里的生活水平比较好,不用餐风露宿,显得较为圆润一点。

身高只有一米出头,还没有格洛克的大腿高,皮肤呈灰绿色,可能是有日常保养,看起来比较光滑。

头顶上稀疏的毛髮梳得整齐,穿著一身丝绒服饰,脚踩一双亮棕色皮靴。

脖子上还戴了一条金炼子,暴发户气息十足,给人感觉很是出戏。

(仅供参考)

“噢,我亲爱的叔叔,我是您的侄子格洛克·黑爪啊!”

格洛克大叫一声,朝著他跑了过去,双手摊开摆出一副要拥抱的姿势。

地精科特被嚇得连连后退,急忙抬手劝住,回忆了几秒钟后惊呼道:

“格洛克,真的是你吗?当年我离开部落的时候,你还没有我高呢!转眼变得这么高大了。”

科特爬上了桌子,伸手总算能拍到格洛克的肩膀了。

两人紧紧抱在了一起,格洛克本以为自己演技够好了,没想到科特痛哭流涕,还把鼻涕擦在了他的麻布上衣。

“格洛克,十几二十年没见,你怎么来了?”

“叔叔,我把黑爪酋长干掉了,我是来投奔你的。”

格洛克强忍噁心解释。

“乾的好,当年我都想干他了,要不是干不过的话。”

“等等,你说什么?要来投奔我!”

科特的脸色大变,用力挣脱了格洛克的拥抱,表情变得冷漠。

“格洛克,你能来城里看望叔叔,叔叔很高兴,不过深水城里的水太深了,你把握不住,还是回荒野生活吧。”

这话一出,旁边眾人表情各异,格洛克更是脸色有些僵硬。

难怪一头地精能在深水城混那么多年,果然是冷酷无情。

“亲爱的叔叔,你不会真的那么绝情吧。”

格洛克努力摆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哼,打感情牌对我没用,哪里来哪里去。”

站在酒桌上的科特昂头,摆出一副不用多说的模样。

见软的不行,格洛克准备来硬的了。

“你这头该死的小地精,要是在黑爪部落,以你的地位只配给我擦皮鞋!”

“可这里是深水城,你来给我擦皮靴还差不多。”

科特属於是油盐不进。

气氛变得有些紧张了起来。

“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份码头劳工的活,看你这大体格,別人每天赚一枚银幣,你至少可以赚两三枚。”

地精老板退了一步。

“要是你不收留我,我就在你酒馆门口待著,有客人来我就把他们赶走。”

格洛克耍起了无赖,直接坐在了地上,一副坚决不走了的样子。

【你对目標发起了威嚇,检定未通过】

双方僵持过程中,一旁的兰德尔站了出来,给格洛克说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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