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你不要走、早该走了 费伦:熊地精也想成为冒险者
“大侄子,你愿意担任酒馆的酒保兼首席厨师吗?”
“科特叔叔,你愿意给我什么待遇,我得慎重考虑,如果不能给我满意的报酬,我明天就去隔壁街的『勇士美人』酒馆应聘厨师。”
“你不能这样,我们可是亲人!我可以给你每天...3枚银幣的薪水。”
“叔叔,您太吝嗇了,我白天去码头搬货都能赚四五枚银幣,这个待遇免谈。”
经过一番討价还价,地精科特最终让步为4枚银幣,並表示半身人厨子也就3枚银幣。
“他的厨艺怎么能和我相比,给我擦鞋都不配,更何况我还得兼顾酒保的职务。”
格洛克思考过后还是答应了下来,虽然这个工钱和去当码头劳工接近,不过作为厨子有一个隱藏的好处,那就是以后他不需要为伙食费忧愁了。
毕竟无论是在哪里,听说过底层人员饿肚子,就没听过厨子会饿肚子的。
“成交。”
格洛克这几天在码头也不是白混的,和管工们混熟了,以及向其他玩家打听消息。
正常一天收入在1-2枚银幣之间,3枚银幣已经算是高薪了,而他可是有著4枚银幣的日薪。
『再过几天就存够50枚银幣了,终於可以考虑转职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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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金黄色夕阳將老丹特的身影拉长。
作为一名车夫,老丹特早已飢肠轆轆,习惯性走进了『大杯烈酒』酒馆。
“伙计,老样子。”
作为这间酒馆的忠实顾客,酒保和老丹特已经十分熟悉,每天到来都会点固定的燜土豆和蘑菇燉鸡肉,以及一大杯麦酒,用来犒赏自己的肚子和缓解一整天的疲惫。
隔壁酒桌坐著一名冒险者,点的餐已经上来了,一股浓郁的肉香飘过老丹特鼻头,让本就飢饿的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是烤鱘鱼,早知道今天就换个口味了,好香啊!”
老丹特小声嘀咕,打算明天就点个烤鱘鱼试试。
隔壁桌的冒险者已经狼吞虎咽起来了,这让老丹特感觉等餐的时间格外漫长,好在麦酒已经先上来了,忍不住来了一大口,喂喂肚子里的馋虫。
没有让老丹特多等,酒保端上来一份蘑菇燉鸡肉和燜土豆。
“换厨师了。”
身为酒馆的老客人,老丹特从食物外形就能看得出来,更別说那股与以往迥然不同的浓郁香味。
刚一入口,老丹特就被食物彻底征服了,进食速度肉眼可见的加快。
“老板,我也来一份燉鸡。”
隔壁桌的冒险者身形高大,吃完了烤鱘鱼后意犹未尽,又点了一份食物。
快速吃完了的老丹特毕竟年龄大了,还是吃不下两份,此时已经十分满足,挥手招来酒保。
“你们换厨师了吧,这名厨师的手艺很厉害,我在北部区的『独角兽之角』吃过一次,那里的厨子手艺还没有你们现在这个厨师精湛。”
老丹特一顿夸,酒保脸上有一丝明显的笑意,介绍道:“从今天开始,是格洛克担任酒馆的厨师,食物基本都是他烹飪的。”
“啊?那个大个子酒保?完全看不出来啊。”
每一名酒馆的顾客都对那头熊地精酒保印象深刻,老丹特也不例外。
……
从这一天开始,大杯烈酒的生意越来越好,特別是中午和晚餐的两个餐点基本座无虚席,二十张橡木酒桌被坐满,连带著酒馆里的酒水生意也卖得很好。
地精老板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景象,这几天的心情十分美好,每天大把大把收钱。
而格洛克待在厨房的短短几天,经过系统认证,提升到了厨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