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24条婚规 胜诉
诉前调解失败,黄雅欣与谢荣飞离婚案正式立案。
谢父与谢母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黄雅欣和谢荣飞偿还所借欠款共计120万。
黄雅欣委託中恆律师事务所吴正勇律师为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特別授权。
“哎呀……还是有钱人心狠手辣,看看,穷人贷款给彩礼,有钱人不仅让儿媳净身出户,还要她背负还不起的债务。”
老吴伸著懒腰,看著桌子上堆著的证据副本,他头都要大了。
那俩人的离婚案確实没什么搞头,既没什么夫妻共同財產,也没什么离婚的法定情形。
女方作为全职带娃的主妇,能爭取的无非一笔离婚经济补偿,也就是俗称的家务劳动补偿。
男方所提交的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无非是吵架的微信记录,女方在外面住了好几天没回来之类不痛不痒的证据。
但谢父谢母这边下手就有点狠了,足足120万的借款,这要是落实下来。
完了,日子不用过了。
“又是一晚上没睡?”周策给黄雅欣拿了瓶水过来。
黄雅欣接过来,神色难掩焦虑,面容憔悴,黑眼圈无比深沉:“我哪里还睡得著。”
老吴大咧咧道:“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诉讼流程没那么快的,你要是这么早就不吃不喝,等不到开庭你身体就要垮了。”
“他们怎么这样……”黄雅欣痛苦地捂著脑袋,又气又恼地骂道,“这是个什么混蛋人家,真把我当生育工具了!”
周策和老吴对视一眼,两人皆无奈摇了摇头。婚姻家庭类的案子就是这样,在爭利益的同时,还掺杂了复杂的情感纠纷。
他们原本以为孩子父亲不一定会爭取孩子的抚养权,结果没想到男方不仅要爭孩子的抚养权,甚至不惜以起诉作为威胁。
只要黄雅欣主动放弃孩子抚养权,他们就撤回起诉,並且承诺不再追討欠款,同时也不需要黄雅欣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不同意,他们就起诉到底,要让黄雅欣背上巨额债务。
老吴从证据副本里面抽出借条,他说:“我只能说你得感谢《民法典》,要是放在以前24条婚规时期,这120万可就结结实实全按在你们俩身上了,你一点都躲不掉。”
黄雅欣抬头,疑惑地问:“什么24条?”
周策跟她解释:“24条婚规呢,是之前《婚姻法》时代出的司法解释,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24条,我们行內一般称之为『24条婚规』。
“这条司法解释是直接用『时间论』来『推定』债务,只要是在婚姻关係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就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债。”
黄雅欣都听傻了:“啊?”
周策无奈摇摇头:“在那个时代,想离婚分走一半家產,从此过上財务自由的人生,是不容易的。很多时候是你敢离婚,我就让你背负一辈子还不清的债务。
“尤其是那些做生意的老板,他们的財务往来很频繁,所以偽造债务对他们来说,一点都不困难。企业家的配偶在那些年里,可谓是如履薄冰,被负债的情况屡见不鲜。”
黄雅欣气道:“怎么可以这样呢,怎么这么不公平!尤其是那些全职主妇,这哪有敢离婚的?”
周策道:“原因很简单,法律是一门平衡各方利益的艺术。90年代开始出现了大量的假离婚真躲债的案子,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才有了这样的规定,但这样的规定,確实爭议性极大,民间甚至出现了『反24条联盟』。
“2018年才重新修改了司法解释,把利益衡量重新放回到维护家庭稳定上面。后来《民法典》吸收了新的司法解释,並固定成法律。现在夫妻共债的认定,主要是以『共意和共享』为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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