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荣门绝手,百变锦衣 我在大虞,度鬼成仙
那芥子袋里,留著一大堆阴门行当的玩意儿。
其中一样唤作犀角香炉,以此香炉焚香点燃,青烟环绕,可模糊心臟边界,使人鬼相通。
季青便是点燃了香炉,推开了窗户,让那香炉青烟吹了进来。
然后金小俊的鬼魂出现,嚇唬老鴇,最终让她骇了心胆,心甘情愿捐了银子。
而他今早出现在此,也是为了看看老鴇是否体面。
若是这老鴇真被贪念冲昏了头,连鬼都不怕,要钱不要命。
那季掌柜就只有帮她体面了。
回了铺子。
悼亡镜里,金小俊的鬼魂对季青深深一拱手作揖,走进茫茫混沌里。
他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缕痕跡,也完全消散。
季青望著空荡荡的镜面,颇为恍惚,良久才长吐出一口浊气。
又一条鬼魂,被他超度,安息瞑目;又一段人生,由他见证,画上句点。
红尘市井,茫茫烟火,恩怨纠葛,人间百態,纷繁入眼,转瞬又逝。
在一段段爱恨情仇的人生里,季青便像一位赏花的过客,独坐高台,看花开花谢,潮起潮落。
他的心头升起一种奇异之感。
说不清,道不明。
与此同时,鬼魂超度,奖励自来。
金小俊剩下三十载寿元,加在他的身上。
如今他的自身寿元,八十载,其中二十载是泥丸开窍以后,延寿得来。
而鬼魂寿元,则达到了一百载之多。
同时,金小俊一生涓滴,化作两件遗泽,一本秘籍,一件袍衣。
秘籍化作《千绝手》,乃是荣门分支千绝门的手段。
荣门作为江湖暗八门之一,无论飞贼,扒手,地鼠……都是荣门弟子。
其中利害的“扒手”也称“高买”,穿街过巷,潜窃阳剽,窃取財物。
千绝门,便是其中佼佼,也是金小俊所属的师承和跟脚。
所谓千绝手,便是片刻之间,出手千次,往往目標还没反应过来,擦肩而过,钱袋子已经落在贼人手里。
是一门厉害的技艺。
可惜咱季掌柜殮尸行当乾的好好的,暂时没转行的准备。
把秘籍往芥子袋里一扔,季青看向第二天遗泽。
一件黑色袍衣。
按悼亡镜的称呼,唤作“百变锦衣”,也是一件奇物。
对一个扒手高买而言,最重要的就两样。
一个是手速,一个是偽装。
手速决定了能不能得手,偽装决定了自身安危。
扒手不像飞贼,入室行窃,得手后便遁逃千里。
他们需要混跡市井,和无数百姓摩肩接踵,说不得你今天偷了人家东西,明儿又碰上了,那不坏菜了吗?
所以“偽装”一道,是每个扒手必须学会的手段,通过更换装扮,改变步履姿態,隱藏在市井街头,过路不识。
这百变锦衣,便是由这“偽装”技艺所化的奇物,穿戴在身,可如流水一般变幻形状,顏色和样式。
除此以外,还能使浑身轻盈,提升速度。
季青心头明悟,將其往身上一披。
意念一动,百变锦衣立时如流水般变化模样,一会儿变作那夜行黑衣,一会儿变作青褂布衫,一会儿变作黄袍加身……
毫无阻滯,隨心变化。
若是再搭配上那隱蔽面容和气息的“百藏戏面”。
实乃居家旅行,杀人放火之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