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章 回到过去的问题  诡秘:魔女的宿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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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考虑带有时代特色的手杖,一个当前时代的人普遍认同的体面绅士的著装也包括了礼帽、领结、衬衫、马甲、燕尾服、裤子、皮鞋、怀表、皮夹。

作为一个热天只用穿两件,冬天也就不过穿4、5件(没算內裤),向来怎么舒服,怎么方便就怎么穿的人。薛刚觉得光是想想自己的身心都对所谓的正装充满了抗拒。而且这么一套並不便宜,不想將就的话,花个10镑是很正常的。

对於薛刚这样一个没有正经工作,只想搞身衣服,让自己能够进餐厅而不惹麻烦的人来说,这个花费显然是没必要的。用廉价货凑合一下就行了。至於別人可能的议论和蔑视,他並不在乎,不影响自己享受美食就可以了。

“就是天色不早了,希望別都关门了吧。”想到这里,薛刚也加快了脚步。

要是莫恩市,这个时候肯定已经买不到什么东西了。但阿维尼翁毕竟是个较大的、也比较便利和热闹的城市。所以薛刚最终还是赶在老板关门回家之前,用两镑10苏勒的价格买到了两套比较廉价但说得过去的衣服和皮鞋、皮夹,以及梳子和刮鬍刀。

这个点提供租房服务的公司肯定已经下班了,所以薛刚也只能找了个廉价旅馆先住一晚,並好好地洗漱整理了自己一下。

“至少像个年轻人了。”薛刚看著镜子中的自己,故作老成地感慨了一句。

就算是不怎么在意仪表的薛刚也得承认,刚刚那个还没洗完头髮刮掉鬍子的自己真挺像个30岁的大叔,如果不注意看脸的话。

跟眼前这个头髮未乾但乌黑整齐,脸庞整洁,最多也就二十四五岁的年轻小伙没得比。

“额,傻大个好像確实也就24,只不过不是大学生而已。”薛刚想了想。

虽然这方面的记忆有些模糊了,不过薛刚还是大概清楚傻大个差不多20岁就气得老父亲把他逐出家门了,大概1年后买到了“刺客”配方。再然后用了三年才集齐材料,横死当场。

“白长大概一岁啊。”薛刚觉得自己亏了。

他是22岁毕业,也就外出打工1年多一点就穿越到了这个世界来。

毕竟不是女性,薛刚也不至於对这个耿耿於怀。很快就將它拋到脑后,决定出去逛逛。看看这边傻大个除了那个非凡者聚会以外,还记得多少。

而且都有钱了,该考虑给自己整点匕首之类便於携带的武器。枪虽然好用,但在市区你也不能隨便开火,而且开枪的同时是不能使用全力一击的。

所以对於一个刺客来说,冷武器还是必要的,总不能用自己的拳头去使用全力一击吧。

不过出了旅馆还没走多远,薛刚就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有人在跟著自己。

本来薛刚並没有太在意,他会选择住这附近的旅馆就是因为这里临近贫民区,治安很差,方便自己行动。他一个外来的陌生人被盯上也不奇怪。

但当他尝试甩开对方时,却发现更不对劲的地方。就算对方被自己迷惑,暂时跟丟了,他也能很快再追上来。

他一个精於跟踪和逃脱的“刺客”竟然甩不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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