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箐箐有些羞涩地跟大家说了声,就开始唱起了《彩云之南》了。
彩云之南,我心的方向;
孔雀飞去,回忆悠长;
玉龙雪山,闪耀着银光;
秀色丽江,人在路上;
彩云之南,归去的地方;
往事芬芳,随风飘扬;
蝴蝶泉边,歌声在流淌;
泸沽湖畔,心仍荡漾;
记得那时那里的天多湛蓝,
你的眼里闪着温柔的阳光,
……
那清脆的歌声,娇中带着几分妖,柔中夹着几分媚,乍一听似那黄莺出谷,鸢啼凤鸣,清脆嘹亮却又婉转柔和;再一听去,却又如那潺潺流水,风拂杨柳,低回轻柔而又妩媚多情;细细再听,只觉天阔云舒,海平浪静,令人心胸开阔欲罢不能。
这或许就是那传说中的天籁吧,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幻想空间,让人们甘愿在她的歌声里流连,沉沦。
叶荣耀发现自己无论何时都那么地喜欢听自己妻子的唱歌。
在叶荣耀看来,自己妻子的歌声才是这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
一首《彩云之南》后,大家仍然陶醉在这歌声中。
“老板娘,你的歌唱的真好听。”
马钰回过神来,对柳箐箐说道。
“姐,你歌唱的真好听,声音甜、人美,真是便宜了姐夫了。”
柳小辉有些吃醋地说道。
不过现在柳小辉已经心服口服了,这世界上如果有哪个男人可以配得上自己这美丽的姐姐的话,也就非自己这个无所不能的姐夫了。
换了任何其他的男人,柳小辉都不服气。
“老板娘,你要是去当歌手的话,肯定会火遍大江南北。”
南宫紫嫣一脸羡慕地看着柳箐箐说道。
这唱歌需要有一副好嗓子,而柳箐箐就有这么一副让人羡慕的好嗓子,这是一位天生的歌唱者。
不过人家生的好,嫁的好,不需要靠这好嗓子去讨生活。
“那是,我姐要是去当歌星的话,那些天王、天后都要靠边站。”
柳兮兮说道。
“那是肯定的,老板娘去当歌星的话,肯定是天后级以上的村子。”
“老板娘这嗓子天生就是唱歌的。”
“这么优美的歌声,我还是第一次听过。”
……
大家都纷纷地对柳箐箐的歌声称赞道。
这不是恭维,而是这歌唱的真的太好听了,真的是空前绝后的好听。
“你们可不要忽悠我老婆去当歌手。”
叶荣耀喝一口马奶酒,笑笑地说道。
什么“天王”、“天后”,叶荣耀才看不上呢。
叶荣耀可不想自己妻子当什么歌手,在叶荣耀看来,这女人,尤其结过婚的女人,在家相夫教子才是正道。
“姐夫,要不,你也给大家唱一首歌。”
柳小辉对叶荣耀提议道。
从来没有听过自己这个大姐夫唱歌,柳小辉想听听自己这位无所不能的大姐夫唱歌。
看看他唱歌也是不是那么地厉害。
“不要!”
“别!”
“千万不要!”
“姐夫,你可不要唱歌,我可不想做噩梦!”
一听叶荣耀唱歌,柳兮兮她们都吓坏了。
别人唱歌要钱,这叶荣耀唱歌要命。
大家可不敢让叶荣耀唱歌啊!
尤其是在这寂静的大草原的夜晚,他要是唱歌的话,晚上大家都要做噩梦的。
“其实,我唱歌真的很不错的,不信你们问箐箐。”
叶荣耀有些郁闷地说道。
自己唱歌虽然经常有些跑调,可也不是太差,没有必要这样弄的这么夸张,太伤自了。
“老板,我给大家跳一段古蒙族舞蹈吧!”
见叶荣耀有些不高兴,马钰急忙说道。
这老板对自己这些人太好了,让自己这些人一时有些忘记自己的身份了。
怎么可以嫌弃老板呢。
“我给你伴奏。”
南宫紫嫣也急忙说道。
“在这草原上,能欣赏到古蒙族舞蹈是非常不错。”
叶荣耀对马钰点点头说道。
现在的年轻孩子可比以前的年轻孩子厉害多了,基本上都能歌善舞的。
这跟人们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有关系,像叶荣耀小的时候,那时候大部分人的生活条件不好,能供孩子读书已经非常不错了。
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上来了,对这孩子的教育投入也多起来了,什么琴棋书画之类的,都会让孩子去学校。
大家都恨不得把孩子培养全能的奇才。
南宫紫嫣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口琴,将口琴放到嘴边,吹起了《草原牧歌》。
随着美妙的曲声响起,马钰随曲声舞动,看得出来,她在舞蹈这一块下了不少苦功,身子很灵活,特别还是在朦胧的火光下,更多了一种特别的味道。
……
~~~~~
如果您喜欢这部小说,请支持宅男,欢迎您来起点,您的订阅、您的打赏、您的推荐票,月票,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