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27章 私人领地  掌上仙庭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27章 私人领地

“刷!”

一柄金色的法则之剑一闪而过,洞穿了一名元婴修士的头颅。

当即,这位看上去十分年轻的元婴修士便化作淡淡虚影,消失在原地。

片刻。

化作虚影消失的年轻修士又重新凝聚成形,出现在空中。

“苏铭,你金行法则之剑的造诣当真不错!”

年轻修士虚影刚凝聚成型,便一闪而至出现在苏铭面前,兴奋道,“我这一百天道币总算没白,照这个进度,最多十年时间,我便能将金行法则之剑凝聚出来了!”

金色的法则之剑盘旋在苏铭身侧,瞬息消失不见。

苏铭看着眼前这位兴奋不已的少年修士,笑道:“暗星道友天资不凡,即便没有在下陪练,道友也能很快凝炼出金行法则之剑。”

闻言,这位名为暗星的修士连连摇头:“苏铭,你就别谦虚了,我又不是只请了你一个陪练。

这些年,远星商会给我找来的陪练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但他们都不如伱。”

听到这话,苏铭笑了笑,不再说话。

虽说眼前这位名为暗星的年轻修士乃是元婴后期修为,但对方距离凝炼法则之剑,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苏铭估摸着,若没有他的帮助,以对方的天资,想要达到凝炼法则之剑的程度,少则百年,多则数百年。

这还是对方使用类似于玄灵液这些悟道宝物的基础上。

若只靠自身悟性,这位名为暗星的年轻修士,一辈子都没有跨入初窥境的可能。

但没办法,对方天资不佳,却拥有一个极好的家世。

苏铭虽不知晓这位暗星的家世具体情况,但他二人脚下的这颗生命星球,乃是暗星突破元婴期时,他父亲送给暗星的贺礼。

要知道,两人脚下的这颗生命星球,虽在面积上比不过天苍星。

但论环境,不知要比天苍星好过多少倍。

这颗星球名为苍蓝星,和苏铭前世所在的地球相似,这颗星球表面绝大部分都被海水覆盖,陆地面积占比不足百分之三十。

但和地球不同的是,苍蓝星的灵气环境不仅比天苍星要好,甚至连五方界都远远比不上它。

虽说苍蓝星的面积虽比不上五方界,但比起澜州地界,明显要更甚一筹。

一个比澜州还要广阔,且没有外敌侵扰的绝佳生命星球,就这样被当做一件礼物赠送给了暗星,由此可见,暗星的家世有多么优越。

作为苍蓝星的主人,暗星不仅在现实宇宙中拥有这颗生命星球的所有权,在星海宇宙中,这颗生命星球亦是属于他的私人领地。

所谓私人领地,即是只要暗星愿意,可以一念就将闯入他私人领地的修士驱逐出境,相当于一个拥有绝对主权的私人空间。

当然,在苏铭看来,这所谓的私人空间,也是有权级划分的。

举个例子。

这颗苍蓝星位于星海宇宙中的太虚灵境。

苍蓝星虽是暗星的父亲购买而来,而这颗苍蓝星最初的卖家,正是浮罗星宫。

换而言之,在太虚灵境中,浮罗星宫才是真正的主人。

暗星这所谓的私人领地,在不与浮罗星宫起冲突时,的确是属于他的私人领地,但当其与浮罗星宫起冲突,还是不是他的私人领地,可就不好说了。

当然,一般情况下,经由浮罗星宫售卖出去的生命星球,从没有贸然干涉的先例。

但不干涉,不代表他们不能干涉。

这是两个概念!

与此同理,太虚灵境虽在浮罗星宫掌控之下,但太虚灵境乃是星海宇宙的一部分,太虚灵境的最终权限,就真的在浮罗星宫手中吗?

不见得!

当然,以浮罗星宫的势力,除非这位创立星海宇宙的存在,执意要与浮罗星宫乃至所有顶尖势力为敌,否则断然不会剥夺各大顶尖势力对各自领地所映照的星海宇宙控制权。

一旦对方这么做了,所有顶尖势力势必群起攻之。

要知道,星海宇宙是在现实宇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它的每一颗星球,都与现实宇宙一比一对应。

唯一有变化的,只是各势力人为改造的部分。

但就各星域、仙域,乃至最基本的星球位置,星海宇宙与现实宇宙没有任何区别。

就比如苏铭脚下的苍蓝星,在现实宇宙中,也有这样一颗一模一样的星球。

暗星作为苍蓝星的主人,不仅是现实宇宙中苍蓝星的主人,更是星海宇宙中苍蓝星的主人。

浮罗星宫也是同样的道理。

他们在星海宇宙中所占据的太虚灵境,与现实宇宙中所占的势力范围,没有任何区别!

这也是各大势力所默认的事实。

现实中占有多少势力范围,就会在星海宇宙中占据同样的势力范围。

极少会出现那种,现实中占据了某个星球,但在星海宇宙中却没有占据这颗星球的情况。

因为这样一来,自己领地的资源情况,就会被别人摸得一清二楚。

若是有修士起了歹意,那可就后果严重了。

从这里,苏铭也能想象的出来,当初创立星海宇宙的这位大佬,究竟遭遇了怎样的阻力。

因为他的这种行为,等于是将现实宇宙中所有势力的根基给挖了。

就算对方在创立星海宇宙后,将星海宇宙中原属于各大顶尖势力的领地仍交给他们主宰,但作为星海宇宙的主人,他势必对现实宇宙所有势力的领地情况了如指掌。

仅凭对方知道所有势力领地的情况,且安然无恙,便能看出,创立星海宇宙的这位大佬,定是现实宇宙中最顶尖的一位强者。

苏铭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兴奋之色的暗星,心中开始暗暗盘算起来。

按照远星商会的委托,他暂时只能担当暗星这种连法则之剑都未能领悟的修士的陪练。

根据远星商会的规矩,陪练的对象层次越低,领取的报酬也就越低。

比如暗星。

对方家世虽然优越,但修为和大道境界毕竟太低,担当他的陪练,一百天道币已经是十分高昂的价格了。

这么算下来,苏铭得服务一百个这样的对象,才能凑齐一万天道币,从而购买《剑丸》秘法。

以暗星的天资,他担当陪练的时间取决于两点。

一是暗星主动要求远星商会换人,但这样一来,苏铭的报酬就要打一半的折扣,再加上远星商会从中抽成,苏铭连五十天道币都赚不到,而且还会降低他在远星商会的信誉。

一旦苏铭在远星商会的信誉降低到一定程度,他什么委托都接不到。

第二则是苏铭陪练暗星直到对方凝炼金行法则之剑,完美完成陪练任务。

届时,苏铭将获得整整一百天道币,至于远星商会的抽成,亦要暗星另外交付。

但即便如此,暗星也愿意遇到第二种陪练。

毕竟他找陪练,就是为了能够找到一位帮助自己凝炼法则之剑的人。

至于一百多天道币,暗星并不怎么在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