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4章 七难化生无明火,一念冲霄生道根。  衡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纵然被强派到二龙涧的出口。但他们对伏衡华没有半点怨恨,反而是对伏丹维的无限敬畏以及恐惧。

恨伏衡华?

他们现在要想的,是如何从伏丹维手中保命。

包括刘裕利,此刻都没有一丁点的恨意。他目前满脑子想着,如何从延龙东域脱身!

在伏家一群人的干涉下,伏衡华这一道劫数也算自行散去了。

算出前因后果后,衡华哭笑不得:我家这群亲人可真靠得住,竟然帮我削了一重劫数。

再去看自己第六道无明火。

如果说恨念最深,那么欲念便是最广的一道无明火了。

整座北域修士都可算入这一路。

可偏偏伏向风出手打发走各路零散人士。

杨家、萧家随之退让。

真正知晓伏衡华的,只剩林源昌寥寥几人。当然,林源昌是记得伏衡华的。虽然名字对不上,但音容笑貌映入脑海。

那针对的恶念化作无明之火燃烧在金身之上。

“终于烧起来了。”

干尸如果能流泪,洛神空怕是要流出感动的泪水了。

自他成魔修行以来,从没看过一人的无明妄劫能自行灭去五劫,只有一道欲难之火升腾。而且——还很弱。

那浅浅一层火焰别说烧穿金身,就连李南行等人为衡华加持的善念都过不去。

干尸眼皮跳动,心中早骂翻了天:这哪里是无明妄劫?要是那群剑仙见了,怕不是以为这是天道的私生子吧!

剑仙多以剑对话,杀伐果决。哪怕伏丹维这等侠义之辈,也在外头结仇无数。当年他的无明妄劫点燃劫火。包括天魔殿一众魔徒在内,数万人的怨念差点将他肉身烧成灰烬。

幸好伏丹维仗义了一辈子,交友十分广阔。各路道友倾力相助,才从无明妄劫脱出。

此后,他为伏家定下杀戒的规矩。

“前人种因,后人结果。祖父万万想不到,我在筑基之时便轻松过了这一重劫数吧。”

丈六金身捞起菩提树,轻轻一挥。那点子无明火在风中湮灭。

“洛神空前辈,作为我的魔罗,还是看看你吧。”

洛神空冷冷一笑,眼看灵舫距离自身所在不足百丈,恶念顿时爆发。

轰隆——

金身被赤焰笼罩。

火海瞬间蔓延到菩提树,狠狠灼烧衡华灵神。

衡华瞬间生出一个可笑的念头:终于感觉到疼痛,这才是渡劫啊。

菩提树垂下千道翠华灵光,压下恶念无明。

那一刻,衡华触及洛神空的念头。

恶,纯粹的恶意。没有起因,没有缘由。仿佛这恶念天生而来,就是为了毁灭人世,抹杀一切生灵。

在那无尽的黑暗中,衡华再度恢复冷静。

“若配合前面六道无明火,我这劫数怕是难过。可惜……可惜啊……”

贪嗔痴三难成就功德,行传道教化之实。

功德灵光、道德之气、圣德之运同时激活。

三者合力推开无明火,金身在火劫脱去。

心猿趁机将先天道种渡回魂魄灵神。

只见一道灵光冲霄而起,感应九霄大气中的浩浩元气。

筑基,又作登天门。

对仙道修士而言,迈入筑基期的那一刻。意识魂魄飞入青霄,在浩荡无穷的九霄大气铭刻属于自己的烙印。

此烙印一成,神感天地,再不复凡俗之流。

由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开始第一步修炼的“引气入体”。

登临天门,灵神铭刻烙印的天门筑基。

以及更后面的大道金丹。

这三重境界便是修行界所谓的“三大关”。每一重关卡都能卡死成千上万的人。

“再入青冥刻烙印,心境大有不同。”

没有当年筑基时的心潮澎湃,宛如稀松平常的家常事。灵神出现于此,打下自己的烙印,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半点拖沓。

先天道种自动激活,天地造化大道烙印显现于衡华眼前,流传三千秘文,并徐徐洗去魂魄中的杂质。

“这是道传天授?”

相传,有修士突破悟道之时,天地自生道法神通授予修士。

此类天授,多见于天书地典。

衡华默默记下这两篇与《造化会元功》完美契合的道法神通。

一篇名曰“八卦炉法”。可演化八卦,化作金炉炼化万物。

一篇名曰“五行山法”,可演化五行,以神山镇压万物。

但在衡华看来,这二法是八卦五行之体现,功用相互辅佐。

八卦炉主炼化,却能困心猿。

五行山主镇压,但也能将镇压的万物返还五行之气。

“不过,这是好事。”

衡华意识回归金身。

无明火依旧在烧。

只要洛神空恶念不灭,无明火便不会消止。

衡华缓缓睁开眼。

“终于回来了。”

对薛开等人,仅是一个弹指的功夫。

他们看到灵神冲入天门,交感天地。下一刻,衡华的造化真气转变为真元。

受此气机影响,二龙涧八百年积蓄的元气蜂拥入衡华体内。

一个周天,两个周天……

衡华的功力在不断恢复。哪怕只是筑基第一层,也比曾经《长春经》第三层的法力更为浑厚。

此时,灵舫距离干尸只有五十丈。

“前辈,接我一道五行山法。”

衡华伸出手,不再是泥丸宫中的掌山。

而是天地间五行之气受其调动,于二龙涧上空凝成一座五色神山。

夜幕下,青赤黄白黑五色交映。

山有五峰,合五行之力,如五指之状,狠狠对干尸拍下。

这一章有点晚了,抱歉。

不过总算让衡华恢复了修为。

天书的筑基,肯定不能跟普通功法比。两门天授道法,也是参考了许多,才最终敲定的。

(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