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5章 灵龟天寿,符种灵脉养道基  衡华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65章 灵龟天寿,符种灵脉养道基

风声在洛龟岛回荡。

沉眠在灵岛深处的灵龟们一一醒来。

霸下、玄龟吃力地从墓穴探头,对外面吼了几声。

伏衡华站在中宫五峰,望着各方现身的灵龟,尝试以神识交流。

但那些灵龟露面后,便再度缩头,仅仅把一道印记投入坎宫之地。

很快,坎宫有一只绿毛龟缓缓爬到中宫。

伏衡华抬起手,清风托起绿毛龟,来到中宫山巅。

“小老儿见过伏公子。”

烟雾缠绕,绿毛龟化作一个背负龟壳的老者。

鹤发童颜,胡须垂地,若手中再有一根拐杖,便更有仙家气度了。

“承蜕之术?”

周潇看着龟仙,皱眉道:“你是人族?”

“正是。小老儿多年前因寿命将尽。不得不来此地寻求长寿机缘。”

龟仙简单讲述自己的来历后,解释道:“几位灵龟大人无法与外界长时间交流。所以,让我来与伏家人接洽。”

他等了三年,但伏衡华根本没打算联络。于是,他就再度睡着了。直到刚才被霸下叫醒。

伏衡华望着龟仙:“你所剩寿命还有二百年。如果不能结丹,就会化为枯骨。”

龟仙苦笑。

他当然清楚自己的处境。但融合一位金丹玄龟的龟壳后他才明白。自己目前类似假丹,修为无法寸进,只能一点点消耗寿命。

“教你一个宏愿法。回头度四十九个炼气修士筑基,借他们的气运可以破开龟壳,获取一个渡劫结丹的机会。”

伏衡华说罢,席地而坐:“那群灵龟是什么打算?既然默许我执掌洛龟岛,想必是要跟我谈条件?”

“几位大人希望洛龟岛依旧作为灵龟长眠之地。”

“可以。”

伏衡华很爽快地应下。

见伏衡华通情达理,龟仙继续提出几位灵龟的要求:“大人们希望和伏家结盟。如果伏家未来有成就,度他们轮回转生,再入修行之道。”

“如果伏家肯答应。他们会以龟族的名义,跟伏家签订盟约。不仅仅是几位大人,其他灵龟也会受到约束。”

“延龙?”

“周围炎水、白玱的部分通灵龟类,也会行个方便。但结盟后,伏家要尽盟友的义务,不可再食用龟类。”

伏衡华沉吟,索性通过风音跟蟠龙岛上的伏丹维联络。

伏丹维与伏北斗皆在,二人协商后,又跟大长老伏瑞应传音,敲定这个盟约。

仅仅不吃龟肉,这有何难?

盟约敲定双方彼此互助。

伏家帮龟族建立一座墓穴,将龟壳埋入其中,助修行有成的灵龟转生重修。而灵龟们在死前,需要为伏家出力。并在临死时,将残留法力传功给伏家人。

龟仙化回龟身,壳上浮现一篇契约书。上面有几头灵龟大能签订的本命烙印。

伏衡华看过,风音继续和伏丹维交流。

伏北斗赶来,伸手一指,星光凝成一颗榆树虚影烙印在上面。随后,又有柏树、梧桐隔空投来,烙印在龟壳上。

龟仙轻轻一拍,龟壳脱落一块甲片,投入洛龟岛灵脉。

“此岛不沉,盟誓永存。”

冥冥之中,延龙气数变化。

龙王座下二使者中的玄龟陡然色变。

“不好,伏家跟龟族结盟了!那几位龟祖竟然真没死?”

玄之又玄的气息在延龙水域回荡。玄龟血脉受到压制,誓言将其束缚,无法再对伏家进行阴谋。

这时,水底喷出一股龙气。

寒潮再起。

“多谢陛下。”

借龙王之助,玄龟摆脱龟族的盟约束缚。

玄龟内心一阵后怕,若非陛下出手,恐怕自己便要乖乖去做伏家的眷族了。

……

洛龟岛。

伏衡华定下盟约后,前往灵脉所在。

霸下缓缓从墓穴爬出。

晦涩的神识与伏衡华交流。

“灵脉秘境立在洛城,我们要在那里建立龟墓。今日入葬,我把残留法力给伱。”

看到这头如小山一般庞大的霸下,伏衡华神色凝重。

虽然暮气缠绕,但这头霸下龙兽是一位真正的金丹级存在,体内孕育龙珠。

“我稍后升级灵脉,会蜕变为下等一品灵脉‘天寿’。你们趁灵脉升级,可以延续几年寿数。你确定现在入墓?”

“早入墓,早转生。”

霸下沧桑道:“龙珠、龙鳞、龙角都予你们。唯独龟壳,要入葬。”

“明白。盟约上面说得很清楚了。”

霸下今生道行封入龟壳,埋葬龟墓。待来世得伏家相助,可以重返此地取得今世之力。

伏衡华托起青铜壶,将四回岛的灵脉本源注入洛龟岛。

岛屿震动,灵脉爆发层层气浪,九阴藤舒展黑色长藤,密密麻麻铺满整座九龙池。

下品一等灵脉,天寿。

伏衡华掏出一面圆盘,投入九龙池内。

通过圆盘,一阵阵清风在岛上回荡,将灵脉与伏家命数结合。同时,伏衡华划破自己手腕,将血液洒入九龙池。

通过他的血,灵脉天寿会吸收伏家血脉的特质,演化伏家的血脉天赋。

“十七叔,白榆堂现在有孕妇吗?趁灵脉和我家气运结合,可以提前觉醒血脉天赋。”

“已经让玄戈送过来了。”

伏衡华也从蟠龙岛,将蓬明、白民叫来。

看到白民身上的黑白外套,衡华皱起眉头。

白民赶紧把憨态可掬的绒衣脱掉,解释说:“我跟晴风玩耍,所以特意订做了貊兽外套。”

“外套脱了,你俩坐入九龙池,我试着帮你们激活血脉之力。”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