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霄前世的时候,还真对这个名叫“零下一度”的乐队并不陌生。
他们是典型的那种“大器晚成”型乐队,在圈子里拼了十几年,终于得到一个机会,然后便是一飞冲天。
如果只是这样,王子霄也没必要在认出他们后,突然站出来要拉他们一把。
……非要纠结原因的话,一来,他今天本来就打算用一支街头乐队,将那首歌在大庭广众下唱出来。
后面那个尾巴不是要跟吗?刚好借着他的手搞一个大新闻……这样出来的效果肯定会无比自然。
零下一度只能说是恰逢其会。
叫谁不是叫呢?他们总比一般的街头乐队实力更强一点。
而且他相信,这首歌让他们演奏,肯定会更有共鸣,更能触动人心。
最妙的是,零下一度的遭遇,也给了他很好的“加入”理由。
还有更重要的第二点,便是前世的时候,王子霄曾跟零下一度的队长史明有过一次接触。
那段时间,王子霄的讨债爹突然出了事,他连尸体都没见到……本来他以为,父子两个想看两相厌,讨债爹死了,就好像解开了一道枷锁,他肯定会感到如释重负,绝对不会伤心难过。
但恰恰相反,王子霄虽然从头到尾没有流一滴眼泪,可他心里却憋屈到了极点,整个人像是来不及喷发便被堵住出口的火山!部队的直系领导怕他以这样的状态执行任务会出事,干脆给他放了几天假,让他找地方好好散散心。
王子霄在一个酒吧里喝的酩酊大醉。
当时零下一度就在那个酒吧驻唱。
酒吧要打烊,无人接收王子霄这个醉鬼。彼时王子霄的状态真的很糟糕,穿的衣服一般,胡子拉碴,兜里还没什么钱。照酒吧的意思,这种卢瑟失意男,就应该丢到大街上,什么时候酒醒了,什么时候就自己回家,酒吧没义务费心收留他们。
是零下一度那几个人将他带去自己租住的地方,第二天又附赠一顿早餐,外加几句大大咧咧的宽慰话。
当你困苦的时候,外人的一点点善意,都会铭记于心。
王子霄拿起话筒,微微一笑。
所以才要说,他们偏偏在这个节点上碰见,又是多么奇妙的缘分。
稍微磨合一会儿,零下一度那几个人就能将曲谱弹奏的似模似样了。
但这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显然是作为鼓手的莫行之。
虽然他乔装过,还戴了一顶帽檐宽大的帽子,夜色下根本看不清楚五官。
但当他挥舞起鼓锤,击打出节奏明快的鼓点,那种飞扬的气势,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场,那种只能说是得天独厚的魅力!
所有人的风头全被他压下了。
本来见没什么热闹好看,步行街上的行人又恢复了常态,没几个人留意这个街头乐队。
但当音乐响起,渐渐开始有人围上来了。
关鹏压下激动的心情,站在视角最佳的位置,将镜头牢牢地对准王子霄和莫行之。
“我曾怀疑我,走在沙漠中。”
王子霄终于开口唱了第一句。
“从不结果,无论种什么梦。”
史明突然全身一震,鼻端涌来的酸楚,让他的眼睛瞬间湿了,只能将头扬起来,就当看一眼漫天繁星。
“才张开翅膀,风却变沉默,习惯伤痛,能不能,算收获。”
原本聚集在帅气鼓手身上的目光,终于大部分转向了主唱。
声音好听,词曲也很棒,最重要的,是他歌声中那令人震撼的情感投入。
大家都是在滚滚红尘中打滚的普通人,尤其已经经历过现实碰撞的大人们,谁不曾头破血流过?谁不曾拔剑四顾心茫然过?
“庆幸的是我,一直没回头,终于发现,真的是有绿洲。每把汗流了,生命变得厚重,走出沮丧,才看见新宇宙。”
吉他声,贝斯声,键盘声,鼓点声,突然激昂起来!
王子霄的声音也蓦然变得极富力量和穿透性!
“海阔天空,在勇敢以后!要拿执着,将命运的所打破!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
毫不夸张的说,整条街的人都被他的歌声镇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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