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灵一想象秦亦铭被文叔追着撵的狼狈场景,眉眼终于露出一丝笑意了。
凌灵是个普通的老百姓,说从小到大一路过的都是普通人的生活。
凌灵用勺子心不在焉的搅和煲盅里的汤,很明显,她现在再也没可能想偷偷跑到别的地方了。
凌灵心里在想别的事情,魂游不知道哪儿去了,秦亦铭看她低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还误会是自己刚刚下的禁令造成的,忍不住叹气,不就是一个破湖么?不让去,还闹上别扭了!
二,她现在一无所有。
锦鲤?
凌灵接过煲盅,轻道一声谢。
秦亦铭放下筷子,用餐巾抹抹嘴,他不会在这种小事上跟凌灵较真儿,于是承诺,“好了,等过几天天晴,你愿意去,我就带你去划船,咱们到湖里钓鱼。”
后来哪怕他们之间的玻璃撤走了,那鲨鱼也再没敢越界。这实验虽然针对的是畜生,道理却放之四海而皆准。
凌灵回过神,“啊?湖里还有鱼?”
“哦。”凌灵低头搅搅煲盅里的汤水,舀了一勺子,还没等往嘴里送,梆啷一声勺子扔下了,连人带椅子往后闪了一下。
秦亦铭看着凌灵一闪而逝的笑容,低声清清喉咙,“别搅了,快点喝汤,再过一会就凉了。”
旁边正啃甲鱼裙边的周仲义,忍不住翻了翻眼睛。
如履薄冰过了这几天,见秦亦铭对她的态度确实一如往常,凌灵渐渐也不再那么草木皆兵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生病的缘故,秦亦铭做那事的时候温柔了许多,也许,这就叫“有对比、于是有差距。”
秦亦铭没有在找到凌灵之初就立即进去让人去救她,就是要在最后关头,让自以为逃得过飘得高高的凌灵狠狠地摔个头破血流,为的就是一教训深刻——他成功了!
秦亦铭脸色更黑,他知道就得是这个结果!
就像那个故事里讲的:工作人员在鲨鱼与美味的金枪鱼之间隔了一层玻璃,当鲨鱼每每撞得头破血流而吃不到金枪鱼之后就慢慢放弃了。
“到底怎么了?”秦亦铭叫人把汤盅拿过来,自己用勺子一搅,结果搅出来半只王八爪子,黑乎乎的,上面甚至能清楚的看到尖尖的指甲,秦亦铭当场脸黑一半。
狼是一种极为聪明的动物,用的这叫“丛林法则”的残酷手法,凌灵这辈子别想琢磨透了。
凌灵想都不敢再想了,那日失败的痛足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会让凌灵惊恐不安。
“我不喝了。”凌灵摇头,轻声拒绝。
保镖阿彪一声不吭,闷头一个劲儿的灌王八汤。
文叔身上笼罩了一层杀气……
“撤了,再换一盅。”
很早以前秦亦铭就发现,凌灵吃东西挑嘴很大程度源于食物的卖相。
比如她喜欢吃瓜果胜于蔬菜,喜欢吃蔬菜胜于肉品,都是按着食物外观、颜色、模样来的。
如果这甲鱼汤在凌灵心中的形象仅限奶白色的浓汤上面漂着点嫩绿香菜叶的样子,她也就接受了。
如今从里边捞出半只黑乎乎的爪子,还带着指甲,凌灵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碰一口这么“恶心”的东西。
秦亦铭一肚子不畅快,决定今天就把盛汤的下人赶到爪哇国去当清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