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搓搓手兴奋的坐在椅子上,一股难以形容的安全感包裹全身,先打开了千千音乐,然后在网上瞎看。
翻着翻着,忽地咦了一声。
看到了一篇“1995-2005世界十大音乐怪才”的新闻,自己的偶像周杰伦排在了第十位。
“凭什么才排第十啊?”
“周杰伦当之无愧的第一!”
罗福兴愤愤不已,又看那九个人,一个都不认得,排名第一的是个美国佬,叫玛丽莲曼森。
玛丽莲曼森,美国摇滚歌手,以里胡哨的造型和反基督教著称。名字是缝合怪,取自玛丽莲·梦露,和好莱坞大名鼎鼎“曼森杀人案”中的主谋名字。
他的照片男不男女不女,妆化的跟鬼一样,惨白的脸,油黑的眼影,血红的嘴唇还吐着舌头……
“这什么玩意?”
罗福兴第一反应是惊奇,随即又觉得很酷,很吸引人,顺着玛丽莲曼森搜索,哥特、朋克、摇滚等词汇跳了出来。
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看了一会,忽然又瞄到一个词:沉珂。
还有不少照片。
同样是这种哥特暗黑的风格,但沉珂要漂亮多了,混血的底子给了她出众的外貌,哥特妆更增添了几分神秘感,还有一枚唇环钉在她的下嘴唇。
“哇!”
“好好看!”
罗福兴又搜了搜沉珂,混血,寄宿学校,打架,同性恋,自残……他觉得这个女孩子比玛丽莲曼森都酷。
顺藤摸瓜的下了麦麦,然后就发现了【葬爱家族】。
有一个公开的【家族相册】,里面全是类似风格的,超级闪亮的男男女女。
签名档更是完全看不懂!
这些让他产生了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下意识点了“申请加入”,结果出来一篇规则:想加入葬爱家族,必先遵守以下几点!
“《劲舞团》10级以上!”
“火星文个人宣言,绝对忠于家族,永不背叛!”
“拍一张葬爱风照片,审核通过方可加入!”
这种过家家似的规定,不仅没让罗福兴嫌弃,反倒生出了一种强大的、向往的渴望,就像小孩子搞的什么“铁掌帮”“青龙会”“四大护法”一样,觉得特别神圣。
罗福兴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激动的每个细胞都在叫喊,弄明白基本要素后,果断开始玩《劲舞团》。
这一玩,不知不觉就黑了天。
直到网费光,才恋恋不舍的离开网吧,蹬着车子到了爷爷家住宿。爷爷奶奶正在看电视,瞧了他一眼。
“回来了?”
“嗯!”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罗福兴沉默的走进屋子,如果真能得到长辈的一顿痛骂,他还欢喜一些,说明对方眼里有自己——最可怕的就是漠视。
夜晚时分。
他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始终在想【葬爱家族】,劲舞团已经够10级了,火星文是啥也弄懂了,就差一张照片。
啥叫葬爱风?
当然就是超酷的那种。
他想着想着,甚至认为那些前辈的风格有些保守,自己要更大胆一些,要一鸣惊人!
(还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