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夫说:“褒城县高堰乡第二里第一保牛塘村,你问这些干啥?”
陈东说道:“经略相公有减租减息令,以往欠地主的高利贷,按年息一分来还。已偿还利息超过本钱的,不用再算利息,只还本钱就行。已偿还利息超过两倍本钱的,啥都不用再还。从明年起,新贷钱粮,年息不得超过两分半……”
役夫直接把担子放下,不可置信道:“还有这种好事?”
陈东说道:“此令已颁布一个月,从明年元旦开始施行,但官府早就该告知百姓。你竟然没有听到丝毫风声,必是有人故意隐瞒,我得好生记上一笔。明年元旦之后,那个刘员外若不减租减息,你就去褒城县告官。若褒城县不管,就去汉中府城告官,经略相公会为伱做主。”
“俺肯定去,能少还恁多钱粮,拼了命也要告官!”役夫的双眼在冒光。
陈东又问:“你这次来做工,可领得多少工钱与口粮?”
役夫说道:“每天两顿,一顿干的,一顿稀的,这活累人得很,也吃不怎饱。工钱每天30文说是干完活再给。”
陈东怀疑有人克扣粮食,立即去找符行中。
符行中却说:“是我让扣的,经略相公的钱粮,还未完全筹措。地主摊派的钱粮,也还有许多没运到,只能暂时省着点吃。堰坝这边我亲自盯着,口粮与工钱肯定不会出错。还有几段主堰渠在疏浚,派了些官吏分段负责,阁下可以去那边看看。”
陈东闹了个乌龙,又去问其他役夫。
忙活大半天,终于有个自耕农说:“俺家总共典出六亩地,这回丈田只剩四亩,还剩两亩找不见了,官府已另给了田契。”
陈东说道:“这种事情查不清楚,你可以去报官,能拿回一半田根(田骨)。其实丈田的时候,你就该给官差说,自动一人一半的。”
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朱国祥为了快速方田,让官吏快刀斩乱麻,查不清楚的直接一人一半。
大宋开国之初,也曾打算搞授田制,原则上所有土地都属于朝廷。
但阻力太大,不可能成功。
于是已经收归国有的土地,佃租给农民耕种,其余私有土地发给田契。随着时间推移,佃耕官田的农民,自动获得永佃权。
而官田经常赐给文武百官,文武百官获得所有权,但无法获得使用权。这就出现第一批“一田二主”,在宋代叫做田根、田面,在明清两朝叫田骨、田皮。
王安石为了获得变法启动资金,大量出售官田的田根,“一田二主”全面私有化。
与此同时,许多拥有完整田产的地主,遇到困难想要筹措资金,却又不愿把田产彻底卖掉。于是,就出售田产的使用权,这种行为叫做“典卖”。
典卖一般设有年限,拥有田产所有权的田根主,只要给得起钱,到期可强制赎回使用权。
而拥有使用权的田面主,如果原主不赎回,到期可优先购买所有权。
如果田根主拿不出钱,田面主也不想买,田根优先出售给亲戚或左邻右舍。亲戚或左邻右舍不买,其他人方能拥有购田资格。
田根和田面,不论期限,皆可转卖。
给官府交税,是田面主的义务,也就是土地使用者交税。
签订典卖合约,必须在官府交过户税,否则打起官司来很难说得清。
发展到北宋末年,一块地的田根和田面,早就不知转手过多少次,完全就特么是一团乱麻。所以才有那么多隐田逃税,所以太监李彦能够乱收租,因为大部分田产都难确权。
朱国祥现在清查田亩,还得理清田根和田面。
对于那些历史遗留问题,实在无法确权的土地,能拿出田契或合约的,那就一人分一半,或者干脆多人平分。
而且规定,从明年元旦开始,此后的私契官府不认。田主在典卖使用权时,如果不到官府报备过户,该处田产的赋税依旧由田根主承担,等于把田卖了自己还要继续交税,如此才能避免田册与赋税的管理混乱。
肯定有无数小民,由于信息不畅而被坑害,但这属于阵痛,朱国祥是不会管的。
另外,田根、田面合一的田主,因为拥有完整田产,交税时按照正常田赋收取。只有田面的田主,要多交一笔“田产分离税”,这是逼着田主拥有完整产权。
陈东对这役夫安慰一阵,心里忍不住叹息。
若非是造反,哪能理得清田亩?完全就是一笔糊涂账!
只有真正掌握刀子,才能快刀斩乱麻。
王安石那会儿,是方田令的最后希望,因为大量田根掌握在朝廷手中。
王安石把官府的田根卖掉,田根自由转手之后,换成天王老子来都搞不明白。蔡京方田均税是必然失败的,就算基层官吏兢兢业业,也没那个本事把隐田理顺。
陈东突然觉得,只有造反才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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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