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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占领蓬莱6

以刘信启对赵国的了解,赵国建国一百六十多年到现在,已经发展到了封建主义社会的巅峰,并且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怎么还会有奴隶。

“你说说。”刘信启说道。

姜学继续解释道:

“债务奴隶虽然不是真正的奴隶,但是与奴隶的区别只是奴隶主人不能随意打杀而已。士绅、地主等有钱人,在农民青黄不接的时候,借给农民钱粮,然后计算很高的利息,并且计算复利(利滚利),让借债的农民以自己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可能偿还,等债务积累到一定程度,再通过债务胁迫其给自己做工,支付其很少的报酬,这样使借债人永远也没有还清债务的可能,父债子还,无穷尽。”

“与古时的奴隶无异。”

刘信启听了姜学的解释,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

就算土地法实行,还是会有一部分农民被债务胁迫,并不能真正改善自己的生活和现状。

“这种‘奴隶’多吗?”刘信启问道。

“多,十有二三。”姜学回道。

这也不算少了,姜学说的十有二三是以户为单位的,计算下来的人口数量,光登州就能有三万人左右,不是个小数目。

“你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刘信启继续问道。

“债务人被逼迫偿还高于律法规定的利息时,可以申请官府介入,官府可以视情况,要求债权人重新计算利息,也可以替债务人先行垫付偿还债务,然后将债务转嫁到官府,由债务人定期向官府偿还。”

“确实不能。”刘信启低头思索。

“至于个人赖官府的帐,直接抓起来做工偿还,到时候官府良心一些,给于其符合市价的月饷就可以了,欠款从月饷里扣除,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放人。”

“我有个办法,可能刚开始会让官府有一些经济压力,不过撑过这段时间就会好很多,我说出来大家一起议议。”

看时间差不多了,打更人都已经报亥时了,刘信启结束议事,让众人回去休息。

这官员喜滋滋的坐下,像是打了胜仗。不过他没发现,吴兴功看他的眼神中透露着明显得同情和鄙视。

“谢大人,万死不辞。”姜学高兴的学着前面两人的例子,感谢道。

“同《土地法》一样,我们制定一个《债法》,在这部法律中对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

“比如债权人有权讨债,债务人有义务尝债等。”

下面的众人也在交头接耳,大部分人是知道这种现象的,只是没有想的这么深,而且姜学给这些人起了个统一的名字“债务奴隶”,耸人听闻。

有个官员大胆回道:

听到刘信启说完,罗成先提出异议:

“这样的话,官府会承担很大的经济压力,垫付大量资金,占用大量人力物力,得不偿失。而且还有可能发生债务人赖官府的帐的情况。”

“蠢货!”吴兴功小声嘀咕道。

刘信启看着罗成,郑重其事的回道:

前面三个先例让众人均跃跃欲试,发言变得积极了起来。不过后面提的问题不是小题大做,就是无解之题,再没有人得到奖励。

刘信启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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