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要是让他们外放,还是万里之外,手里再攥上大把的实权,心态可就真不一样了。即便把王承恩和魏三派过去,洪涛也不敢保证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之后,他们还能像现在一样忠心耿耿。
人这玩意是会随着环境、地位的改变不停变化的,官员如此,太监也一样,他们都是人,都逃不脱人性中的缺陷。
如果自己真这么干了,等他们犯错之后大部分罪责都是自己的。这不是故意把人往火坑里推嘛,生怕他们没机会犯大错。
“朕直说了吧,恢复太监镇守地方的旧例是不可能的,因为那个办法已经被证明过不可取了,何必要再试一次呢?
至于说海外领地总督会不会尾大不掉,朕以为是没有任何办法完全杜绝的,只能把概率尽可能降到最低,具体措施无非这么几种。
第一,要敢于放权。越是束手束脚越容易引发逆反心理,从而对朝廷产生不信任感。
可以仿照当年的吕宋模式,由总督领政务和部分人事安排,但无权干涉军事。为此海军和陆军都要增设新都司以方便部署,仍以三年为期轮换。
第二,要有严密的监管措施。总参统计司、锦衣卫和皇家顾问处都要派驻分支机构,人员也要做定期部分轮换,及时将海外领地主要官员的情况向朝廷汇报。
第三,要有未雨绸缪的准备。有道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两位爱卿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该有的预防措施必须得有。不是朕不信任众臣工,而是职责所在不得不防。
目前朕能想到的措施大体上分为两种,针对个人与针对整体。个人嘛,很好理解,既然总督一职是流官,任期内就不要在当地购置产业、携带子女了。
整体稍微复杂些,北美洲西部的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经过几年的开发之后绝大部分民生、军用物资基本都能自给自足,这是好事。
但出于安全考量,朝廷可以故意挑选一两项关键产业不予发展。这样一来等于人为的破坏了总督区自给自足的格局,强迫其对本土有一定依赖性,应该对降低风险有一定帮助。
不过在选择产业时要特别留意,不要选体积大、重量大、易模仿、不方便海上运输的,那样会给海运部门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朕建议你们可以就这个问题多征求化工部的意见,毕尚书应该有比较完美的答案。”
其实不用袁应泰和李如樟等人提醒,洪涛也会在这些方面多加留意的。而且这个工作从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开始筹划了,当年的吕宋、安南、内蒙古、叶尔羌、恩鸟港特区都是试验品。
但经过这么多年的测试和经验教训总结,最终还是没找到能一劳永逸的办法,或者说世界上压根儿就不存在这种办法,只能在概率上尽最大可能往下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