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章 建制  1444,拜占庭再起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3章 建制

公历1446年9月27日,斯坎德培率领阿尔巴尼亚联盟军队,再次击退奥斯曼帝国陆军,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声誉,同时给自己的国家带来了短暂的和平。

不过,这样的小小胜利不足以给予奥斯曼惨痛的打击,他们依旧在阿尔巴尼亚边境虎视眈眈。

匈牙利境内,本地贵族们同意迎奉哈布斯堡家族的“遗腹子”拉迪斯劳斯继承王位,但前提是目前担任拉迪斯劳斯监护人的腓特烈三世放弃监护权。

提议遭到拒绝后,匈牙利贵族自选匈雅提·亚诺什担任摄政王。

与此同时,波西米亚王国的胡斯派拒绝承认拉迪斯劳斯的王位,波杰布拉德家族的依日在议会的支持下,实际上掌握了布拉格的政治权力。

整个东欧都是一团乱麻。

以撒此时刚刚结束在苏尔特港周边的扫荡,携带着奴隶,牲畜和少量金钱回到城市。

不少刚刚改信的部落舍赫在以撒的要求下,将儿子或者兄弟送到苏尔特港,再乘船去摩里亚。

他们将在米斯特拉斯的神学院接受希腊文教育。

“殿下,我回来了,第二批多布罗加人也到了。”

风尘仆仆的伊苏尔特走进以撒的书房。

“回来了?坐,尝尝本地沙漠绿洲里酿造的葡萄酒,那些穆斯林偷着喝。”

伊苏尔特没有谦让,喝了一大口。

砸砸嘴巴。

“不怎么样。”

“哈哈!”

“殿下,第二批部落移民共计2000人已经抵达港口,孔蒂骑士正在护送他们前往圣约瑟兰。”

伊苏尔特正色道。

“你觉得我在苏尔特地区的行政构造怎么样?”

伊苏尔特想了想。

“大体不错,还是略显粗糙。”

“让你着手组建一套适用于这里的行政机构怎么样?”

伊苏尔特又惊又喜。

“殿下,那移民的工作呢?”

“我让阿尔伯特去替你的班,顺便发展一下黑海沿岸的情报机构。”

接着,以撒宣布了准备好的人事调动。

侍从官安德尔森担任外交大臣,暂居君士坦丁堡,总揽移民事宜。

阿尔伯特暂居狄奥多罗,分管移民事务。

内政大臣伊苏尔特开始正式行使自己的职权,统管领地行政工作。

财政大臣里德尔前往苏尔特港,开始组建财政系统。

“目前伱的主要任务只有两个:”

“第一,协助工程大臣兰斯洛特修建城墙以及港口。”

“第二,尽快接收正教移民,填补被贩卖为奴的穆斯林的空缺。”

“这和我想的一样。”

“明白就好。”

以撒点点头。

对苏尔特港的改造行动一直在进行中。

将作乱的穆斯林打包卖走,用正教徒代替他们。

希腊,南斯拉夫等农耕民族就安置在适合农耕的城市周边,多布罗加塞尔柱人这样的游牧部落就安排在绿洲游牧区。

再远的半草原半沙漠或是更加荒芜的盐碱地,直接委派改信正教的当地部落。

这样的安排的确很粗糙,不过短期来说够用了。

伊苏尔特刚刚离开,菲德尔敲开了以撒的门。

“这次收获如何?我的舰长。”

菲德尔抓起酒瓶就喝,然后“呸”地吐出来。

“殿下,还行,这次我们最远去到叙利亚海岸,马穆鲁克的叙利亚埃米尔们又反叛了。”

“我们打劫了马穆鲁克的运粮船和运奴船,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卖给了塞浦路斯和医院骑士团,挣了三千个杜卡特。”

“那些马穆鲁克的小船还是最老式的加利船,根本不装备火器的,他们连弩炮都不怎么用。”

这是事实,那些自诩为三圣地守护者的马穆鲁克们不愿意使用火器,不论是海军还是陆军。

他们认为这些东西不够清真。

所以后来第乌海战时,几十艘马穆鲁克小船围着葡萄牙旗舰无从下手。

“还有呢?”

“卡拉曼趁着奥斯曼专注欧洲,劫掠边境。拉马赞境内亚美尼亚人暴动,这都是寻常事了。”

以撒想了想。

“试着和拉马赞包括卡拉曼境内残存的亚美尼亚势力联系一下,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收获。”

“是。”

以撒在苏尔特城内呆了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不时还有城内居民暴乱,部分部落舍赫降而复叛,以撒一一剿灭。

等到十月份,整座城市已经基本平静下来。

此时,以撒正走在城市街道上。

穿着遮面的斗篷,身边带着几名身手矫健的护卫。

整座城市随着流民的加入,变得繁华了些。

铁匠铺,肉铺,粮食店,酒馆,妓院纷纷开张。

两个路人交谈着,声音传进以撒的耳朵。

“听说了吗?伊苏尔特大人牵头组建了城市议会,商人、教士、市民、城市卫队和周边地主都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

“议会的职能是什么?”

“好像只有提议权,不过多少是个职位不是么。”

城市议会,这是在以撒的建议下,伊苏尔特搞出来的机构。

议员由城市各个阶层产出,没有工资,可以对上层进行提案。

这样可以极大协调城内的民族矛盾,极大增进各阶层对于城市的归属感。

“城市卫队招募!不限民族!阿拉伯语和希腊语懂得一门即可报名!”

城市中心的小广场上,城市卫队正在招新。

这是伊苏尔特与乌尔达等人谈判组建的部队,商人协会和行政部门各自负担一半开销。

员额暂定150人,负责城市的治安和防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