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们听得开心,大师们看到的却是另一个方面。这支曲子弹奏难度不高,但是细节却很多,这是一首看似简单,实际上内藏玄机的曲子。
一不留神非常容易弹错。
曲子由一个难以察觉的弱起拉开序幕,迷惑性很强,稍不注意就会弹成重音,气氛就会被破坏殆尽。
斯坦因闭着眼睛细细品味,至于为什么闭上眼睛,麦克窃以为是他咽不下这口狗粮。
斯坦因在分析,许诺用的迷惑节拍创作手法在古典风格的钢琴曲中是相当罕见的。
至少他从未见过有人这么用过,又是创新?
斯坦因叹了口气,虽然他被誉为蓝星音乐第一人,但他已经有好些年没有创新过了,他一直在吃老本。
创新,才是音乐家的生命之源,这也是他不远万里来到魔都的原因。
他希望从许诺这里学到些什么,创新,或者说是叛逆。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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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噔噔噔噔~”
两人微微弯腰,手速加快,连续的低音,让节奏也更快了一些。
在观众们看来,他们此时不是在按琴键,反而像是在抚摸。
一个个音符在他们的抚摸下,欢快地跳跃出来。
就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肌肤,温柔,细致,小心翼翼。
在他们眼中,这支曲子慢慢成型,充满了爱意和柔情。
像是双方在轻声诉说着对彼此的爱爱意,情感真挚而细腻,带着淡淡的甜蜜和温馨。
曲子很短,也就三分多钟,随着两人双手抬起,《致爱丽丝》结束。
很多人都还沉醉在曲子的美好意境中。
许诺牵着林晚晴起身,小心地带着她走出来。
观众们:“……”
“我真的吃撑了。”
“好好好,狗粮遍地都是是吧?”
“我要学这个!”
“太好听了。”
吐槽归吐槽,观众们还是送上了最热烈的掌声。
这支曲子,带给他们的除了甜的发齁的狗粮,更多的是内心的宁静和温暖。
狗粮是许诺这个狗东西带来的,曲子本身还是非常精彩的。
雷鸣般的掌声,在大厅里响起。
张丰眉头一皱,扭头看向旁边的交大副校长王忠志,“老王,你觉得这首曲子用来当做上课铃声怎么样?”
王忠志点点头,“我觉得可行,学生们都不爱上课,如果给他们放一首好听的曲子,想必会让他们更积极一点吧。”
刚刚坐到第一排的许诺嘴角抽搐。
果然,《致爱丽丝》还是逃不过上课铃声的命运吗?
许诺幽幽道:“有没有可能,用来当做上课铃声后,大家都不喜欢这支曲子了?”
张丰一愣,底气很不足道:“绝无这种可能!”
王忠志陷入了沉思,说的好特么有道理啊。
毁掉一首歌,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设置成闹铃。
其次就是设置成上课铃声,再其次就是把它设置成手机铃声。
用不了几天,只要一听到这首曲子,大家愤怒值就会暴增。
王忠志摇了摇头,“我们交大的学生不会这样的。”
一听这话张丰就不乐意了,啥意思?凭啥交大不会魔都传媒就会?
“我们学生也不会,我回去就设置成上课铃声!”
以前张丰在王忠志面前没啥底气,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们学校出了一个天才,不,是两个。
许诺已经成了魔都传媒大学的骄傲,不仅是他的人气,更因为他的人品。
人气是一时的,客观来说再有名的明星也很难让学校毫无保留地,因为明星太容易塌房。
魔都传媒大学最在意的向日葵基金,已经累计捐献了超过十个亿,救助了无数需要帮助的人,其中很多人都是学校的学生。
这种功绩,在古代得立生祠。
张丰已经决定在学校给他挂画像了。
“呵,那就试试看。”王忠志回了一句。
许诺默默地看着两个老男人争强好胜,俩老小孩,这也要争一下。
许诺这会在观众席上,因为舞台上,曹休又出来了。
“不是,小许,你咋又把老爷子请出来了?”
众人看到曹休颤颤巍巍的模样,忍不住问许诺。
许诺呵呵一笑,“老爷子指挥能力比我强,还得是他。”
“老爷子都八十多了!你好意思嘛?”
许诺摇摇头,一脸严肃,“八十多岁正是出去闯荡的年纪,你看隔壁,人家八十多岁,话都说不清楚走一步摔三步还在当总统呢。”
张丰:“突然就感觉自己年轻起来了。”
王忠志:“你这话,老爷子知道吗?”
许诺点点头,“当然知道,老爷子听了贼高兴,拿着拐杖追了我几十米说完奖励我。”
指挥台上曹休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对着许诺吹胡子瞪眼睛。
没错,这次他是被许诺硬拉出来的,原话是:“你这个年纪怎么好意思在家里喝茶看报的,以后老了有你苦头吃的。”
老爷子十分感动,然后起身要揍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