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重瞳珠  我,搬山道人,绝不倒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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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阳思考了一会,只觉得似曾相识,於是转身从工具箱內取出一卷笔记翻开。

皱巴巴的书页早已发黄,上面多记载著前辈祖师倒斗时的经歷与心得,歪歪扭扭的字跡十分潦草,读起来很费劲。

“博物篇第二卷七十六页,找到了……血玉髓,精血所化,常用於炼製丹药,服之补气益血、延年益寿……可这东西怎么会从粽子身上烧出来?”

陈阳知道,一些得道高僧的身上会烧出什么舍利子,但粽子又是哪门的高僧大德?

搞不清楚,便先不想了。

飞来的横財自然没有拒绝之理,何况在这世上確有超凡伟力,得道长生或许並非妄想。

將血玉髓收好,陈阳將女尸的其余骨殖都放入棺內,又想了想,觉得东西多了不好出手,如今孤身一人也用不了许多银钱,便將那包首饰打开,用重瞳珠从眾首饰中选出一支邪气最少、做工最好的珠釵髮簪,將剩余的全部丟回棺內,最后对受损棺材略作修復后,重新將其掩埋。

“尸变会殃及家人子孙,我干了些小事,稍稍拿这么一点报酬並不过分,至於还会不会有人来倒斗,那就交由老天决定吧。”

將全部东西收好,背上大桃木匣,怀揣著师父的骨殖,陈阳又踏上旅途。

此地位於洪州府以南二三十里,以他的脚程,日落前便能赶到。

走出去不过几里,他便听得周围传来一阵呜呜声,草木之间窸窣不停。

原来陈阳並非孤身一人,他后方便有不少野狗尾隨。

这些畜牲体型细长,有著一身凌乱杂毛,狗眼红得发亮,不时有恶臭口水从嘴边流下,显然飢饿已久。

它们靠袭击落单路人,或从地里刨尸为食,某种意义上也算是陈阳同行。

歷代先人留下的倒斗笔记早写明了,吃惯了人肉的畜牲,眼珠子都会变成红色,远比一般野兽更加凶残,再也忘记不了人肉的滋味,只要有机会,必然暴起伤人。

陈阳离开的乱葬岗,便是这些野狗时常徘徊进食的地方,一些尚未完全腐朽的尸体,早被刨出吃掉。

没有棺材保护,想保留完整尸身也是痴心妄想。

野狗群跟著陈阳,並不敢有所动作,不仅是因为畏惧陈阳手中的那根拆去钢叶的旋风铲,更因为他身上的杀气。

畜牲的灵智比人浅薄得多,但本能也更敏锐,它们能察觉到陈阳是个危险人物,又无法克制对血肉的渴望,所以明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却又不甘就此放弃,一直追在陈阳身后。

直到洪州府数丈高的城墙已出现在远处,都还不愿离去。

太阳还未落下,把守城门的士卒却已哈欠连天,准备將城门关闭。

不能进城,陈阳今晚就要在城墙下过夜,倒也不是畏惧后头的几条疯狗,只是嫌弃麻烦。

想到这,他立即加快脚步,朝著城门处赶去。

“军爷稍待!”

正准备將厚重门閂抬起的数名士卒停下脚步,打量著风尘僕僕的陈阳,眼神在熟铜棍上一扫而过,露出警惕神色。

“想入城?”

陈阳笑吟吟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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