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没有破甲,造成的钝击伤害也会让目標骨骼碎裂,丧失行动能力。
刺箭的箭头细长,女真人在箭头上开了三棱或者四棱的血槽,跟后世的三棱军刺有些相似,专门用来破甲和穿刺,八十步之外便能突破明军甲,三十步內相对於明军的装备可谓是无甲不破,三层甲都没用。
有如此强大的兵器,清军才能屡战屡胜,如入无人之境,成为十七世纪东亚最恐怖的兵团。
几个拔什库想了想,他们当然知道水涨船高的道理,眼前的功劳是独一份,只要他们拿下当面明军,少不得官升一级,大家咬了咬牙,异口同声道:“请下令吧!”
塔克舒长舒了一口气,“那好,全军准备,听我號令突击。”
“奴才遵命!”几人高声回答道。
“军门快看,建虏动了。”城下的动作自然不可能瞒过守军的眼睛,可清军用的是阳谋,三百骑兵就在明军的眼皮子底下分成了三十个十人队,他们的队伍非常分散,每隔二三十步才有一个十人队,即便是十人队也不是十个人挤在一起,而是相隔两三步,並排排列。
这就是八旗集团在十七世纪中叶纵横天下的原因,就像当年的蒙古铁骑那样,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每一个士兵不仅单兵作战能力高超,並且还拥有主动作战的意识,即便是上级军官阵亡了,这支军队也不会停止攻击。
“满洲的勇士们!眼前的明军就是一群绵羊!而我们,是白山黑水间的猛虎!现在,向萨满大神,向摄政王,证明你们的勇武吧。勇士们,衝锋!”塔克舒反手摘下了大弓,双腿一夹马腹,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主將带头突击,三百骑兵士气极为高涨,“杀明狗!杀!”战马迈开了修长的四肢,撒开腿朝著明军大阵猛衝。
城下的明军爆发出一阵骚乱,谁能想到,人家还真的敢衝锋,丝毫不顾忌城头的火炮威胁。在军阵后面的民眾更是失声尖叫起来,有人回头猛拍城门,希望城头的守军能放他们入城。
刘肇基也是心中一惊,自己从辽东调回来一两年了,他在辽东的时候,清兵是越打越强,装备越打越好,而明军是越打越弱,此消彼长之下,建虏早就不是以前的建虏了。现在,他们的战斗力和士气已经发展到如此恐怖的地步了吗?
“开炮!开炮!”刘肇基大吼道。
轰轰轰,城头的数十门火炮立刻开火,大量的弹丸带著白色的尾焰呼啸而出,轰隆轰隆,一片片炮弹重重砸在了地上。可正如塔克舒预料的那样,火炮看起来嚇人,实际效果却不怎么样,可以说收效甚微。
骑兵本来就分散,又处在高速移动的状態中,这种实心弹丸根本对他们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一轮轰击下来,仅有两三个运气差到极点的骑兵被打中,剩下的炮弹都放了空。
马应魁大急,立即喊道:“开弹!换开弹!快装填!”
“加速!衝上去!”塔克舒挥舞著大弓吼道。三里的距离,对於清军马甲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在长期的战爭过程中,清军早就已经琢磨出了一套適用於己方骑兵的打法。若是在以往的情况下,骑兵全速衝锋的距离应该在半里以內,但因为明军装备了火炮,从萨尔滸开始,清兵便使用了二段衝锋的战术。
部队从三里的地方开始衝击,但不用全速,而是用半速,儘可能节省马力,突击到一里的位置,然后不惜马力全速衝击,以最快的速度衝过一里地,杀入敌方阵营。
而从此战来看,清军距离城墙三里地,但城下的明军和百姓阵型有厚度,这就节省了一百多步的距离,而塔克舒制定的战略是弓箭远射,算上射程,又节约了数十步,总共节约了两百多步,等於他们实际上只要衝击二里地多一点就行了,这大大节省了马力,可以让清军骑兵冲的更快。
“嗷哈!”镶白旗骑兵全速衝击,战马喘著粗气,马背上的骑士儘量伏低身形,將身体贴在马背上,人马合一,如同离弦的箭一般贴地窜了出去。
“不好!这么打不行。”高衡脱口而出道,他已经看出了清军的用意,这么一来明军根本就挡不住。
轰轰轰,一轮开弹打了出去,虽然开弹的杀伤范围大一些,但是明军的开弹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南兵,武器保养很差,有的开弹打出去只能炸两半,根本起不到作用。
城头的明军紧张的刷膛,重新装填,但下面的清兵可不会给这些明军机会,他们告诉接近到了射击位置。一个炮兵小旗哭丧著脸对马应魁道:“中军大人,太近了,咱们的准头不行,打不好会命中自己人的。”
马应魁揪起他的衣领道:“浑蛋!这时候讲这些有什么用!”
塔克舒嘴角浮现一丝狞笑,“明狗,受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