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拂晓,铁种的锋芒 权游:持剑之王
席恩·葛雷乔伊怀著难以言喻的激动,聆听著清晨的种种声响。
战马嘶鸣,身旁士卒紧张地窃窃私语,冰原狼旗帜在狂风中猎猎作响。
飞禽走兽早已被这支铁甲大军嚇得噤若寒蝉,或许早已被掠杀殆尽。
这更成了即刻出击的理由,兰尼斯特的营地里,必定堆满了搜刮来的珍宝,他们早已將周遭劫掠一空。
拂晓发起进攻,是早已定下的计策。
此时营中大部分人还在酣睡,哨兵也已盯哨到疲惫不堪,奔流城的守军也更容易支援进攻方。
借著夏日晨光,他们能更精准地瞄准敌人的木筏与小船,正如诸位领主所言,准头至关重要。
席恩不由得咧嘴轻笑。
布林登·塔利或许曾是了不起的战士,可那已是十年前的旧事了,附和他的不过是梅利斯特那帮老朽。
但他和新结识的伙伴们清楚真相,鹅毛箭固然能取人性命,他这般优秀的猎手自然知晓,可今日决胜,靠的是手中的利刃。
那些被指挥官寄予厚望的奔流城守军,在接连惨败后龟缩城中,席恩从不指望他们能帮上忙。
这场战斗与胜利,必將属於他追隨南下的这支军队,更属於他自己。
这一点至关重要——
在铁群岛,一个男人,尤其是领主,必须用鲜血与钢铁贏得船长们的认可。
今日,葛雷乔伊要向父亲的王座,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即便旁人未必懂得这份野心。
或许会有族人不满他为史塔克家流血,总有些蠢货会以此嚼舌根。
可无数铁种远赴石阶列岛当海盗,为泰洛西的牡蠣商人、里斯的妓女卖命,回乡后却能备受追捧,领主与船长们爭相拉拢。
他们的所谓功绩,不过是劫掠瓦兰提斯商船、追捕魁尔斯香料舰队,全是毫无意义的小打小闹,捡著狭海的残羹冷炙,一遇战舰便望风而逃。
若联合一方能换来更丰厚的回报,又有何不可?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等他,铁群岛的王子,带著从禿毛猫爪下夺来的战利品回归,没人再敢称他懦夫或傻瓜。
葛雷乔伊家族太久没有让兰尼斯特野猫付出血的代价,至於他打著谁的旗帜,根本无关紧要。
父亲与叔叔们定会认可他,所有人都会心甘情愿臣服於他。
“准备好了吗,葛雷乔伊?”帕特雷克·梅利斯特问道,他是席恩在队列中的邻伴。
这个爱玩闹的汉子很对铁群岛继承人的胃口,一月来两人时常相伴。
“当然,梅利斯特。”少年故作轻鬆地回答,语气甚至有些刻意。
“你今日脸色发白,是吃坏了肚子,还是开战前没敢去茅房?”
“我准备去用泰温大人的茅厕,顺便看看里面是不是真堆满了金子。”十来道善意的笑声响起,这对少年而言是最好的奖赏。
让他们笑吧,待会儿廝杀起来,只会更加拼命。
席恩爭取到了先锋的位置,与布林登·塔利爵士,以及十几个渴求荣誉的年轻人並肩作战。
卡史塔克家的子弟、梅利斯特的儿子、各家的继承人与幼子,人人都想扬名立万。
率先与兰尼斯特短兵相接,夺下或砍倒老猫的旗帜,甚至活捉他本人!
铁群岛的歌手会將他的名字传遍四方,少女与妇人都会为他倾心,待父亲离世,他便能稳稳坐上王座。
只需贏下这一战。
今日,他们必胜。
铁群岛未来的统治者,从不承认还有其他可能。
“前进!”
黑鱼终於下达了眾人期盼已久的命令。
北方人营地与兰尼斯特营地之间的距离,在席恩的意识中一闪而过。
曾几何时,奔流城北有著茂密的木柵掩护,如今早已被砍伐殆尽。
禿毛猫驱使著奴隶,为打造攻城器械,就地取材拆了徒利家的柵栏。
此刻,黑鱼率领的先锋如铁拳般全速衝锋,毫不掩饰行踪,就让兰尼斯特人嚇得魂飞魄散吧!
他们虽围著营地挖了壕沟、立了柵栏,却仍留著一道足够宽阔的通道,正好让先锋长驱直入。
等他们搅乱营地,后续部队便能毫无阻碍地从缺口涌入。
得益於良马的矫健与高超的骑术,席恩是第一批衝进营地的人。
少年一剑砸在矮个哨兵的头盔上,那人应声倒地,好一个开局!
他隨即策动惊雷冲向一群士兵,左右劈砍。
號角嘹亮响起,与兰尼斯特士兵惊恐的呼喊交织,钢铁碰撞与首批濒死的惨叫,为这个美妙的清晨奏响了血腥的乐章。
“烧杀劫掠!为了奔流城!为了罗柏大人!”布林登爵士怒吼,千百道声音齐声响应。
“杀!”席恩也匯入吶喊之中。
他不愿歌颂史塔克或徒利,可沉默作战未免太过愚蠢。
他们的任务简单明了,以迅猛的突击撕碎营地外围,打乱兰尼斯特人的阵脚,阻止他们组织防线。
隨后罗柏便会率主力杀入,彻底扫荡北营。
先锋能分到的荣耀,不过是残羹冷炙罢了。
“列阵!列阵,狗娘养的!”敌人的命令让席恩嗤笑。
挨了首轮突袭,他们还能列什么阵?
或许根本没料到会遭突袭。
一切太过容易。
席恩挥剑再斩,又一名敌人倒地。
他不识这些人的服饰与姓名,却依旧將这可怜虫送向了死神。
这辈子,葛雷乔伊从未如此快乐,如此充满活力。
这真是值得歌者万世传唱的绝妙讽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