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今天不打得你妈妈都不认识你!!
可能是因为吃了两个女生做的晚饭,所以我也想弄点吃的给她们吧?
惊慌失措的,冷汗直流,好像是见到了鬼。
远处有一家肯德基快餐店,在肯德基的楼上,挂着一面醒目的霓虹灯招牌,写着“金胜跆拳道馆”几个字。
冲锋队员哪里肯听,继续跑得像疯了一样。
剑眉入鬓,高挺的鼻梁,坚定的嘴唇,怎么看都是绝不会背叛革命的英雄好男儿。
“追他的人是谁啊?少馆主功夫不是挺厉害的吗?怎么还能被别人追呢?”
所以曹公公认为可以利用女生们爱吃零食的特点,实践伟大的巴普洛夫学说。
从原始社会开始,互赠食物就是人类的基本礼节,可能已经烙印在基因里了。
“站住!你小子给我站住!”
我正在幸灾乐祸,却发现从丁香树的树影中走出来的这个人,穿了一件军绿色的冲锋衣。
我觉得这个主意愚不可及,最关键的地方,是怎么让她接受你的零食吧?如果她讨厌你的话,连你的零食也不会接受的。
有些蓓蕾已经开出了紫色的瓣,散发出让人心安的香味。
我刚挥起拳头,小头目君(既然他已经退出江湖,可能以后叫他内衣大盗或者冲锋队员比较合适)转身就跑,这速度估计能破百米世界纪录。
现在我倒是受命去买零食,一想到班长和小芹吃着我买回来的零食,有点像巴普洛夫的动物实验,我就充满了优越感。
撞上来的猎物怎么能让他飞了?我拔腿便追,一边追还一边在后面喊:
远处走过来一个年轻人,在大叔大娘中间非常显眼。
“唉,可能是黑道上的大哥吧,看他一脸凶恶的样子!我说啊,一定是少馆主刚浪子回头,那些黑道不许他脱离,所以找上门来了……”
具体施行步骤是:每天都送零食给你喜欢的女生吃,直到她养成条件反射,一见到你就想起零食,这样她就会把对零食的爱转移到你身上,最后分不清是喜欢零食还是喜欢你,你就大功告成了。
可是既然写着“金胜跆拳道馆”,馆主应该姓金吧?凡是跟韩国、朝鲜扯上关系的人,不都是应该姓金吗?
就这么退出江湖啊!就这么排解压力啊!你比那些去超市里捏方便面的白领还丢脸啊!
但是他一看清我的脸,脸色立马变得煞白。
说起来,我还有“心大萝卜”计划没有实施。
我很生气,抬起头来,漫无目的地看着视线前方的楼群。
所以留到下周一再说吧,这两天就先暂缓执行。
那样岂不是相当于,我亲手制造出一个偷女孩子内衣的变态来吗?
他愠怒地抬起头,我们两个脚步都停下了。
本来今天是个好机会,可以当着小芹的面假意追求一下班长,让小芹对我死心的。
原来你就是内衣大盗吗?
难道只是巧合吗?我痛扁你之后没几天,内衣大盗就开始活动了,而且你体格身材跟我差不多,还穿着一件冲锋衣……
你偷内衣也就罢了,你这背影还敢长得跟我这么像!先整个容,锯掉几节脊椎骨再出来作案啊!你直接出来偷内衣,害我一直被同学们冤枉啊!
鸭舌帽不是说,你感觉当小混混压力很大,所以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了吗?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走在红楼北街的两排丁香树中间。
“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这样一来,学校里那些女生之所以丢内衣,实在是跟我有间接的关系。
她们鄙视我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了。
我暗暗记住了跆拳道馆的地址,以后一定要把这件事搞清楚,彻底了解我和冲锋队员之间的恩怨。
现在先去买零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