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方面,陈绍则建议设立监察局和法院,采取垂直管理模式,从上而下,形成对地方议会,政府的有效监督。同时也让政府同时面临来自议会和司法的双向监督,在陈绍看来,政府才是最后的执行部门,也是直接和百姓打交道的部门。只要对政府的监督落实到位了,那很多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很多风险也能得到规避。
这三百四十人全部按照正规军事编制,训练和整编,士兵招募和军官的培训任命全部由镇守使府掌握,严格来说,这二个大队本地兵源不允许超过百分之五十。士兵服役期五年,没能转入野战部队的,年满后去向,一是根据实际需要,就地安置到治安派出所,公安局一部分;二是招募进入未来可能设立的直属企业一部分,更多的则是免费进入职业学校学习一年,毕业后自谋生路。军饷参照正规军标准的四成由警备司令部直接按月发放,机动大队军饷的四分之一由各县政府上交给支队部转发,护路大队军饷的四分之一由各商镇商会上交给支队部转发。这二个大队机动大队士兵年纪不得高于二十五岁,军官年纪不得高于三十五岁,护路中队士兵年纪不得高于三十岁,军官年纪不得高于四十五岁。
自打婚事有了眉目,叶祖文就不再叫王振宇将军了,而是直呼其字。而王振宇也不再称其为叶先生,而是尊敬的叫声叶翁,自称亦是文正。
认真听完万耀煌建议之后,徐源泉还补充了一个意见,各县保安大队直属的机动中队每年三月到镇守使府参加会操。
这可是个系统工程,不说待遇,光是建立军校一项,就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和大笔的资金投入。不过省什么,王振宇也不打算把军校给省了,所以,被推迟的自然是把军衔,家庭,高级军官三项,注意是推迟而非取消,希望还是要留给部下的;至于战时双饷则被王振宇同意了,因为这个则是必须的,省什么也别省属下的卖命钱。
正职则照这个标准分别加2块,3块,6块,10块,12块,15块,19块,30块。
士兵月饷八块,排级军官十五块,连级军官二十四块,营级军官三十五块,团级军官四十八块,旅级军官六十三块,师级军官八十一块,军级军官一百块。
万耀煌的建议是:当地安保大队大队长由警备司令部所辖安保支队部直接任免。
各镇商会的自留部分均分为三块,其中二块按照土地面积和人口的比例,支付给各县设定的该商镇辐射范围内的村寨。当年该范围内村寨如有人参与抢掠,袭击商路的,则该村寨当年的分配额自动削减一半。通过把各村的利益跟商路安全挂钩的原则,来增加抢劫的成本。同时又用利益捆绑的方式,诱使所有村寨参与到保护和建设商路的工作中来。
其次,是考虑到了社会安定的本质,就是人人有饭吃,天下就安定的原则。提出了一个商业分红计划,靖州府下属四十个商镇,一律由各镇商会自行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包括教育,卫生以及镇容建设。每年收取的商税和经营税,采取四分之三自留,四分之一上交各县财政局的原则进行分配。
另外二个中队则是一年进行二次会操,时间分别定在每年的5月和10月进行。
第二个中队是机动中队,下设五个加强小队,二百人,全部驻守县城,配备军马二百匹。
“叶翁,此人乃是王门王闿运老先生的得意弟子,如今正是百废待兴,能得陈绍先生这样的大才,说来也确实是文正的福气。。。”
县议会为本县最高权力机关,由各村村长,商镇会长,各族族长,以及当地的社会名流共同组成,对本县大小事务有表决权。
第三个中队是护民中队,由各村武装组成,一村一个班,常规编制四人,班长由各村村长自行任命,武器由保安支队直接发放,定期清点补充,损坏点数更换。中队部和小队部分别设在县城和商镇里,其大队部和中队部的军官来源一是从支队另属两个大队中的转业军官和士兵中择优录取,二是从各小队小队长中根据战功和表现提拔。
徐源泉随后对野战部队的改革提出了意见:
护民中队每年参加一次军事比武,10月的秋操。军官待遇按照正规军标准的四成由县政府直接发放,士兵待遇则相对差些,只拿三成,这些开支由靖州府廉政司负责稽核。
首先是待遇方面:
阵亡则按照该员所在级别正职月饷标准的24倍进行补偿,如有子女的,子女享有九年免费教育,一般居民享有六年,同时根据子女意愿和身体情况,可优先补录军校学习。
上述这些还是跟组建猛虎旅时由马西成宣布的待遇制度一样,没有太多变化。但是接下来,徐源泉的建议就让王振宇不自觉的皱了一下眉头。
徐源泉记录了王振宇的决定后,万耀煌提出了新兵的招募训练问题,这个事实上在前一天晚上王振宇和他私底下交换过意见,事实上王振宇对这一块也很重视。
新兵招募采取募兵制,新兵月饷四元,安家费二十元,新兵期六个月。
新兵招募,训练统一由旅部参谋处,作训处,军备处(军需和装备合并)三个单位共同负责。
上述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从现在起,第九旅的新兵招募权力从各作战单位统一收归到了旅部手中,新兵从训练开始就会知道谁才是第九旅的老大。。。
政治,军事的改革方案都有了明确的方向,王振宇看向叶祖文,接下来的经济才是他关心的重点。
叶祖文也看了看王振宇,自己这次来,也给王振宇带来了两份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