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侠与乞丐  久仰大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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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让门下的帮众,出门在外时多多接济一下那些真有难处的“自家兄弟”。

一点点地,忘了“他”的大侠梦。

侠这个字的分量,仍然还是有些重的。

他们只是打扮得有些破烂而已。

反正多个名头总比没有名头要好。

五流打狗,六吹手,七偷八盗九卖“”。

所以说他们是游侠儿也好,说他们是打狗也罢。

那是一个,同前世几乎一般无二的人间光景。

所以在王戊看来,只要不算是恶的人,就都是“伪善”的,包括她自己也是。

总之,虽然从外形上来讲,丐帮弟子同一般的乞丐确实没什么两样。

······

对于前者的观点,王戊一直十分赞同。

······

既然走在风尘里,那就没有谁能不染风尘的。

前提是,如果那些大侠,真能像传闻中所说的那般,大公无私,义薄云天的话。

所幸“侠”的概念,在“他”的记忆里依旧是纤尘不染地,被静静地被搁置在那,始终都未曾有过半点改变。

反正他们从加入丐帮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不在意所谓的世人眼光和自己的身家名声了。

每个人都是有私心的,几乎没有人可以在自己的私心被触及的情况下还毫不动摇。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

不过准确的来说,王戊也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乞丐。

身上所带着的,也大多都是些市井间的驳杂气息。

至少王戊至今没有见过那样的人。

王戊想。

到底无非就是一个称呼而已,他们尚不想与人多做纠缠。

以至于到了最盛极时,丐帮甚至被江湖人戏谑地给安上了一个江湖第一大帮的名头。

谁也不比谁高尚,能不要太苟且的活着,便应当知足了。

五捆茅草缠足履,六块破布缝衣褂。

或许,无论哪个世上的人,最终都是会活出一些苟且吧。

而她又是一个只相信眼见为实的性子。

细细回忆起来,上一世的“他”,确实也曾对着书本幻想过一些江湖与侠客的故事。

嗯,用客气点儿的话说,就是有点不修边幅。

再加上丐帮弟子大多率性洒脱,行走江湖不拘一格,身上又没什么架子,还同乞人一般穿着邋遢。

平日里还可以给百姓做做杂活,用身力气换些银子,乃至不必为了生计,去死皮赖脸地向别人求那么一两个铜板。

她,只是一个丐帮弟子而已。

而王戊的职业呢,则是五流的打狗,也就是乞丐的意思。

因为她的心,早已不够炽热。

理所因当的,王戊也就放下了自己重活一世的身段,心安理得地做起了一个江湖浪客。

小侠江湖义气。

因为她终究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少年了。

排在最末的卖“”更不是吹人的意思,而是用“”来拐卖孩童的奸人。

至少,这一世的丐帮弟子从不行乞。

正所谓:

一根绿竹肩上架,二两葫芦掌中拿。

乃至到了现在,多数人都是直接把丐帮弟子与乞丐划等号的。

这三者不应该用来作为区分侠的方式。

这种人在江湖人眼中甚至比排名第八的盗墓贼更令人不齿,所以便将他们排到了最后,好叫世人唾弃。

生难尽兴。

与寻常的市井下九流不同的是,娼妓不再是最低贱的职业,船夫与脚夫也未落得个下流之名。

三枚铜钱买作酒,四时皆醉任笑话。

层楼误眼非潇洒。

吾辈流离。

蓬蒿人,不羡仙只羡人家。

————丐帮《九九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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