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在大街上不能盯着陌生人乱看
那之后的第二天,江湖客背着被老中医吊住一命的宁缺儿出了城。
他要去哪里,又要去做什么,这些没人知道,也不会有人去问。
王戊只是如约去了李家,甚至没能与男孩再见一面。
出城的时候,宁缺儿的手紧抓着江湖客的衣裳,抓得指节苍白,却又无力松开。
值得一提的是,王戊很快也从李家那规矩严苛的大院中逃了出来。
用她与外貌不符的见识,和重活一世的思维。
逃出了李家的王戊并没在鄱阳城久留。
而是日夜兼程地去了东边。
她准备去看看这个世间,用她余生的岁月,还有往后,应当可以不再怀有目的的时间。
具体是怎么一个恰到好处法呢。
熟练麻利地打开了蒸笼包起了馒头,嘴里还说着:“成,客官您稍等。”
一身灰绿相间的布袍上打着错落的补丁,杂乱的粗线头纠缠在一起,颇有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
且不说这合不合适,至少让人看着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滋味。
人家可没那么多的闲工夫,去盯着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叫子”瞎看。
“哎,我说王丫头,看在我们俩往前推几百年也算是本家的份上,老头子我劝你一句,你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年纪轻轻的,且找件正经事做,或者去寻户人家。怎么说,也总比你如今整天待在街上帮工打杂,过一天算一天地晃荡着来得要强吧。”
“嗯,你当我想吗,不过我这人破落惯了,就不是个安生的命。”语气懒散地对着王老汉回了一句,王戊如是自嘲一般地勾着嘴角,低下头拆开了纸包,就着里面的馒头和咸菜啃了起来。
下身不是裙装,而是一条完全不符合女子气质的束腿长裤。
不过真要说起来,这就又是另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我们完全可以等到以后再慢慢去讲。
晨间她刚刚经历了一场宿醉,乃至到现在都还有些头痛,脑袋亦是昏沉沉的。
虽然她自己总不愿承认这点,但她的所作所为,却通常都摆脱不了这两个字。
这地方的天气湿的很,总是小雨连着大雨,细雨连着阵雨。
一边啃着,她还一边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两枚铜钱,递给了身前的老爷子。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细皮嫩肉的富家公子,却在山间田埂里穿着锦衣华服劈柴挑水一样。
而现在,还是让给我们把目光聚焦到王戊如今的日子上吧。
他只是随口一劝而已,毕竟他也同对方打了一年多的交道,知道对方的性子,亦没什么不能说的。
“老汉,来两个馒头,一碟咸菜。”
脚上没有鞋子,只是绑了几圈破布以防地上的石头割伤皮肤,脚跟和两排形状好看的脚趾都还露在外面。
胸前全敞着,里面没有内衬,也没有寻常的姑娘会穿的肚兜,只有一条白布缠得聊胜于无,甚至没能遮住锁骨,所幸,它们也算是勉强挡住了它们应该挡住的部位。
露出了这个青年腰间的一柄短刀。
心想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酒,她常喜欢喝香江的酌酿,菜,她最乐得吃洛城的桂子鱼,至于面食,尝来尝去,她也始终忘不了那牙儿街的馒头的味道。
蒸笼旁的蒸汽,方被人带出的风吹散了少许。
说实话,像这般衣衫不整的女子,待在街上本该很引人注目才对。
而不是一副浑浑噩噩的木头模样。
一柄刀鞘老旧,样式普通的,应当是再寻常不过的短刀。
总的来讲,虽然做不出什么准确的描述,但他应当是一个相当好看的男子。
于是,王戊的目光顿住了。
“王老汉,来两个馒头,一叠咸菜,最近你出摊儿真是越来越晚了。”
他可认不出面前的这个“乞丐”就是多年前那个爱偷他馒头的乞儿,上了年纪的他也已经不会对乞人驱赶叫骂了。
可无论怎么讲,她如今的性格,也比她刚重生那会儿的麻木不仁要好得多了。
她没坐进铺子里,也没挡着人家的店门口,算是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太招待见,也不准备碍着别人做生意。
王戊的一分视线正好抬起。
究其原因,可能就是由于她已经死过一次了吧,因此,她对于生活的态度通常会比普通人更加随意一点。
恰好在,他说话的一瞬间,老汉的一只脚才刚踏过门槛。
所以就连城里时常调戏妇女的地痞流氓都懒得多瞧王戊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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