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就是条狗,也得托生在徐州
黄忠正式归附刘营。
赶巧刘备为了备战河北战事,新置一营,即将之交付给黄忠。
令他仍为中郎将,负责训练此营。
黄忠既然善射,则将此营设为神箭营,专门训练弓弩手。
黄忠欣然领过,即于校场上试试小伙子们的身手。
射箭极吃臂力,射术的训练更是需要经年累月方可小成。
黄忠也需先做考核,若不合格的,则不能成为弓手。
“所选多为精壮健儿,老将军尽管试炼便是。”
李翊走至近前,向黄忠介绍。
这些年轻小伙子都是他精挑细选的,很多都是孤儿,无父无母,无依无靠。
加入神箭营后,这便是他们唯一的家了。
至于成为孤儿的原因,自然还是受乱世的影响,死于战祸。
所以,他们从军入伍之后,不单单只是混口饭吃。
更多也是怀着对乱世的痛恨,誓要终结这混乱的世道。
李翊给他们灌输的思想理念,便是,“匡扶天道,救护苍生。”
只有有信念的军队,打仗才能爆发出卓越的战斗力。
黄忠闻言一点头,对众人喊道:
“射术要领,若无人引领,颇易误入歧途。”
“若要射箭,就需要寻一目标,名曰‘审的’。”
“若不懂如何‘审的’,便如盲人射箭,失之准心。”
这些新入营的小伙子,大多都是十三四岁,大一点的也就十五六岁。
按李翊的想法,让他们好生训练个几年,未来便能投入到河北战场中去。
现在都是一根根好苗子,自是不需要他们上阵杀敌的。
平日在军营校场里训练,也见了不少老兵射箭。
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
所以当众人见黄忠如此郑重其事的讲解射箭之法时,众人无不觉得诧怪。
射箭有那么难吗?
拈弓搭箭,然后射出去。
至于准不准,还不就是多练练的事儿?
何至于讲这般多的大道理?
故而有人不禁发问:
“将军,这箭矢之的,用双目看去便是了。”
“难道还有甚说法?”
黄忠见此,弯唇笑了笑。
老师最喜欢的,就是主动提问的学生了。
因为有了问题做引导,老师便能顺势讲解下去。
“用双目去看,当然无错。”
“然说来简单,其中却大有学问。”
“汝既发问,那我且问汝。”
“发矢之时,汝这双目该看向何处?”
呃……
那人有些傻眼,被闻得莫名其妙,怔怔答:
“自是看向欲射之处。”
哈哈……
黄忠发笑摇头,“非也,非也。”
“若如汝之所言,怕是连箭在何处都不知晓。”
“这箭一旦离弦,更不知射往何方了。”
说着,稍稍一顿,将铁胎弓举起,对众人说道:
“临发矢时,有人惯于目视箭簇。”
“亦有人惯于目视弓左,皆谬也!”
“若只看箭簇,只怕箭簇虽正,而箭杆不正,所射之箭必然偏斜。”
“若目视弓左,虽能看清目的,箭矢却被弓身遮挡。”
“此将难以辨视箭簇,不知箭簇位置指向,便不过是乱射一气罢了。”
众人皆聚精会神的听着,包括李翊在内。
李翊虽不用上阵杀敌,但平日锻炼身体,也喜欢射箭玩玩儿。
这已经是古代为数不多的娱乐方式了。
只有亲身射过箭的人才知道,这玩意儿有多累。
此外弓箭手之所以难训练,是因为他不止要练箭术,还得练近战肉搏的能力。
古人云,“临阵不过三矢。”
意思是真当两军对垒打起来了,人家的骑兵冲过来。
给弓箭手留足的时间,就只够他射三箭的。
至于躲在人群后面抛射,这也是不切实际的。
因为古代造箭成本很高,你真要射箭,就必须得给我射准。
哪能当加特林一样胡乱射击?
所以,为什么说陈王刘宠那三千蹶张士都是精兵中的精兵呢。
因为那都是正宗的弓弩手,训练成本极高。
黄忠继续侃侃而谈,将自己多年的心得教予年轻后辈。
“故射箭,目之所视,不可单看一处。”
“应起自箭杆,连至箭簇,再延之直达于箭矢之的。”
“如此一来,欲射之的,大小远近皆了然于心。”
“此为‘审的’之正法也。”
说着,
黄忠挽起袖袍,拈弓搭箭,一箭正中红心。
然后又对众人补充说道:
“五十步外之射,可用此法。”
“而五十步以内者,射法则与骑射相类,便另作别论。”
“不论步射骑射,箭矢之的,即射者之意也。”
“意在心而发于目,不可不知也。”
“尔等须谨记。”
众人纷纷颔首,默记于心。
黄忠见众人似懂非懂,只指了指箭靶,大声笑道:
“射术非一日之功,汝等且照我之法试之。”
“假以时日训练,未尝不能为养由基、李广也!”
众人谢过,各自取弓取箭,训练去了。
黄忠在一旁认真督促,不许众人偷懒懈怠。
李翊则在一旁静静观看,见众人这般有精气神儿,他也颇感欣慰。
正练时,忽听得一声惨叫。
立马引来众人目光。
只见一士兵,扶着伤臂,血流如注,痛不可当。
“……这是怎么回事!”
李翊走过来,表情严肃。
众人诚惶诚恐地向李翊解释道:
“禀、禀郯侯,适才我等对练时,不慎将之砍伤。”
“刀刃着得深,血止不住了!”
李翊一颔首,舒口气道:
“习武本多凶险,难免擦着碰着。”
“去给他取药来。”
此时,不发一言的张仲景走了过来,这本是他之所长。
只看一眼,便道:
“还好只是皮肉伤,并未伤及脏腑。”
话落,又从怀间取出一味药来。
“山人这里倒有一味金疮药,不妨给他试试。”
“待药敷好,三月内莫剧烈活动,筋骨愈合,便可无恙。”
李翊顺手接过,道,“多谢,正好军中药不多了。”
张仲景自家研制的金疮药,肯定是比徐州用的药要更好些。
李翊亲手为这名伤兵包扎,那伤兵自惭道:
“……使、使不得郯侯,折煞我也。”
李翊也不多言,只是认认真真地替他包扎好伤口。
张仲景在旁侧默默看着。
暗想李翊贵为县侯,徐州二把手,却愿意放下身段,亲自为底层士兵包扎伤口。
倒是一个心怀仁义的善人。
遂忍不住赞叹道:
“……郯侯真善也!”
李翊笑着说道:
“张神医说的哪里话来?神医救伤治病,活人性命,才是真正的大德之举。”
“神医之德行传播乡里,民众素来敬爱有加,李某虽身在徐州,亦间或耳闻。”
严格意义上讲,张仲景的历史地位是要比华佗更高的。
因为他是真正有医书传世,即《伤寒杂病论》和《金匮要略》。
而华佗的《青囊书》却失传了。
但华佗却被载入了史册,而张仲景却没有。
这并不是因为华佗一定比张仲景更优秀,而是因为张仲景的身份定位太过模糊。
张仲景是跟曹操、袁绍一代的同龄人,并且当过长沙太守。
而问题出就出在这儿。
史书给人列传,不论是文臣还是武将,都必须要有一个清晰的定位。
而若是把张仲景放在太守类别里,他实在是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政绩。
可要是把张仲景放在江湖人士里的方技传里,张仲景也不够格。
因为方技传里的名人,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都和当时时代里的重要人物产生过交集。
即这些江湖术士,要想青史留名,还是得依靠书写史书的“胜利者”。
比如位列方技传之首的华佗,跟曹老板直接接触,自然能够青史留名。
剩下四人,
乐师杜夔,给曹操奏过曲儿。
相士朱建平,给曹丕看过相。
解梦师周宣,给曹丕解过梦。
方士管辂,是司马昭的至交。
所以不难发现,这些能留名的江湖人士,都与各自年代里最顶级的人物有过交集。
反观张仲景呢,
比起其他人多和王侯公卿打交道。
张仲景却是扎根于基层,踏踏实实地为了一方百姓,利用自己的医术,救死扶伤。
“……咳咳,天有好生之德。”
张仲景一捋胡须,“今世人饱受灾祸,已是活之不易。”
“地动雷震、旱蝗雨涝,皆乃天定也。”
“惟身体康健可由人自图,岂能不惜?”
许是被李翊打开了话匣子,张仲景一发将心中感想倾诉了。
“山人平日走遍四方,为人行医看病。”
“轻者,或胸咳腹痛,不乏折磨。”
“重者,则病入膏肓,身如朽木,只待一死。”
“至于那些跌打损伤的,轻者筋骨肿痛,伤口流血。”
“重者恶疮发脓,肢断躯残……”
“许是郯侯见我寻医问诊,见得多了。”
“然殊不知我每见有病者求医,心中亦是痛苦难当。”
“蝼蚁尚且贪生,人又情何以堪?”
李翊听罢,亦觉感慨。
这个时代的统治者并不重视医学。
光看史书上的列传就知道了,
华佗这样的医者,被和乐理、相术一起划分到了“方技传”里面去。
方技在古代被视为贱业。
张仲景好好的公家子弟,却毅然决然选择投身到医学中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
“张神医所言甚是。”
李翊连忙在一旁附和,“我虽鲜少行医,然从军旅。”
“目之所见,皆恋生惧死之容。”
“耳之所闻,俱哀痛流涕之声。”
“我之所见所闻者,俱是挣扎苦痛、伤病死亡……”
张仲景听罢,摇头叹息。
人生在世,常有诸多灾祸,活命已是十分不易。
若再同类相残,却不知还要死伤多少人。
“……是故我欲请张神医留在徐州。”
见张仲景入神,李翊终于道出了真实想法。
“……嗯,嗯?”
张仲景一挑眉,“郯侯方才说什么,要山人留在徐州?”
“……是也。”
“张神医曾说我们这些上位者该去救社稷江上,神医则要去救生民百姓。”
“然此二者并不冲突。”
“不论治世乱世,世人总受病痛折磨。”
“留在我徐州治病看人,不也是治人吗?”
张仲景摇了摇头,“山人不是那个意思?”
“哦?难道我徐州人不是人?”
李翊笑着追问道。
唉……
张仲景叹口气。
他的意思是,自己的医术不是王侯公卿的私人财产。
他希望即便是最底层的百姓,也能够看病问诊,而非贵人专利。
李翊也不开玩笑了,实话实说道:
“好了,不瞒张神医。”
“我已劝说刘将军,在徐州大设医署,发展医学。”
“正是尚缺一位总管各地医者的医官。”
“张神医曾任长沙太守,有治官经验,医术更是神乎其神,可以服众。”
“放眼徐州,再无比张神医更适合的人了。”
“若张神医首肯,那么徐州五郡、淮南两郡,兖、豫三郡的所有医署统筹,尽归张神医一人管辖。”
“张神医看是如何?”
李翊正式向张仲景抛出橄榄枝。
张仲景虽然厌恶做官,但若是发展医学的话,他是举双手赞成的。
尤其这个时代的统治者并不重视医学的前提下,竟能见到一位愿意大力发展医学的上位者。
光是出于这一点,张仲景都必须要予以支持。
但李翊开出的条件还不止这些。
他不仅许给张仲景高官厚禄,还不用让他朝九晚五。
“张神医就在下邳总管各地医署,为医者言传身教。”
“我也会聚集徐州各地精妙医者,齐来下邳,与张神医一同研究伤寒症。”
“我们可合力将《伤寒杂病论》这部著作完成。”
“诚如是,亦是福泽万民之事。”
“此岂非一件美事耶?”
讲到这儿,张仲景终于心动了,向李翊拜道:
“承蒙郯侯看得起山人,山人愿为徐州效犬马之劳!”
……呵呵,好好好!
李翊大喜,终于把这位汉末神医给搞到手了。
要知道,在东汉末年,战乱频仍。
疫病流行,死亡枕藉。
不知有多少人死于瘟疫。
而张仲景恰好是众多神医中的,防疫高手。
光这一点,就比华佗更加重要。
华佗是外科手术的高手,但他治病一次性只能医治一人。
遇上大规模的伤病,他就忙不过来了。
但张仲景的防疫之术,却能够有效的遏制瘟疫扩散。
这对于一个军阀而言,简直是一笔巨财。
若是赤壁之战的曹操有张仲景在,铜雀台可锁二乔否?
总之,徐州除得了猛将黄忠之外。
更有神医张仲景的加入。
待李翊将张仲景引荐给刘备,说明此事后,刘备当即同意发展徐州的医学业。
将整个徐州,连带着淮南、兖、豫等地的医署尽数交予张仲景管辖。
张仲景请求刘备为病人无偿治病。
然此举终究过于理想化。
毕竟用药成本在这里,尤其将来遇上河北这样的大规模战事,不知得用着多少药。
别说无偿治病,便是有偿,也得严格控制药量。
为此,李翊于中周旋。
决定就于治所下邳一郡,可以为百姓无偿治病。
但这个无偿,只针对户籍在下邳的人。
外地来的依旧得付钱,毕竟成本在这里。
此前,
发展徐州经济的时候,李翊就在下邳投入了最多的资源,完善各项基础设施。
使得下邳的农业、手工业,丝织业飞速发展,经济腾飞。
下邳已是天下有名的富庶之地了。
现在更是直接保障了下邳人民的医疗卫生。
由此,
下邳医有仲景之术,学有名士孔融置办的名牌大学。
政治环境稳定,军事力量强大。
吏治清廉,风景宜人。
人均收入,更是名列中原各郡前茅。
为此,坊间便有传言:——就是条狗,也得托生在下邳。
下邳的户口,也变得抢手起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