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妹妹 刑辩双雄
安溪县往北,三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小城,叫清江。秦墨和沈牧之是第二天上午出发的。
沈牧之开车。他的沃尔沃在高速公路上跑得很稳,速度不快不慢,始终压著限速。秦墨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拿著一杯在服务区买的咖啡,咖啡已经凉了,他没有喝。
“你昨晚睡了多久?”沈牧之问。
“三四个小时。”
“你也该休息了。”
“办完这件事再说。”
沈牧之没有再说。他专注地看著前方的路,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击著,节奏不规则。秦墨注意到他的右手无名指上有一圈浅色的痕跡——那里原本戴著一枚戒指,现在摘掉了。
“你把戒指摘了?”
沈牧之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上个月摘的。”
“为什么?”
“没必要戴著了。”
秦墨没有追问。他认识沈牧之的前女友,一个做智慧財產权律师的女人,聪明、干练、说话像打机关枪。他们在一起三年,分手的时候很安静——没有爭吵,没有摔门,只是有一天沈牧之说“我们不適合”,她就搬走了。
“方悦知道方诚的事吗?”秦墨换了个话题。
“不知道。”沈牧之的声音变得低了一些,“方诚用了三个身份活了十年,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他的妹妹。”
“她以为他死了?”
“对。2014年,方诚『死』了之后,警方通知了家属。方悦去认的尸体——但那具尸体不是方诚,是恆远地產找来的替身。毁容了,没有牙齿,没有指纹,只能通过dna比对。但dna比对的结果是偽造的。”
秦墨的手指握紧了咖啡杯。“方悦认了一个陌生人的尸体,以为那是她哥哥。”
“对。她在那具尸体前哭了很久。方诚躲在太平间外面的走廊里,隔著一条缝看著。”
车里的空气变得很重。秦墨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冷风灌进来,吹散了咖啡的苦味。
“方诚告诉你的?”他问。
“他有一次喝醉了说的。那是他唯一一次喝醉。”沈牧之停顿了一下,“他说那是他这辈子做的最难的事。比杀人还难。”
清江比安溪大一些,是一个地级市,有高楼,有商场,有宽阔的主干道。方悦住在这个城市的东边,一个叫“清江花园”的小区里。小区是五年前建的,环境不错,楼下有花园和健身器材。
秦墨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路边。沈牧之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拿著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装著方诚的照片和那封他死之前写的信。
“你进去吧。”秦墨说,“我在车里等你。”
沈牧之看著他。“你不是说一起来的吗?”
“我在外面等。这是你的事。你跟方诚认识了八年,你跟他的关係比我近。你应该一个人去。”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他推开车门,下了车,走了几步,又转回来。
“秦墨。”
“嗯?”
“如果我在里面待得太久,你进来找我。”
“好。”
沈牧之转身走进了小区。
秦墨坐在车里,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楼门里。他点了一根烟,把车窗摇下来,让烟雾散出去。小区里很安静,偶尔有老人拎著菜篮子走过,有孩子在健身器材上玩耍。阳光照在楼体的外墙上,浅黄色的瓷砖反射著柔和的光。
他看了看手錶。下午两点十分。
方悦住在三栋五楼。沈牧之站在门口,手里拿著信封,犹豫了大约十秒,然后按了门铃。
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门后面,三十出头,长发扎成一个马尾,穿著一件白色的衬衫和深蓝色的牛仔裤。她的眼睛跟方诚很像——细长的,眼角微微上挑,看人的时候有一种认真的、专注的神情。
“你好,找谁?”她的声音很温和,像小学老师的那种温和——耐心的、不急不躁的。
“方悦?”
“我是。”
沈牧之从信封里掏出方诚的照片,递给她。“我叫沈牧之。我是方诚的朋友。”
方悦的笑容消失了。她接过照片,低头看了一眼,然后抬起头,看著沈牧之。她的嘴唇在发抖。
“我哥已经死了。”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在说一个她练习了很多次的句子,“十年前就死了。”
“他没有死。”沈牧之说,“他用另一个名字活了十年。他一直在本市。他是我事务所的合伙人。”
方悦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她的手在发抖,照片在她手里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我能进去说吗?”沈牧之问。
方悦往后退了一步,让开了门。
客厅不大,收拾得很整洁。书架上摆满了书,大多是教育类的。茶几上放著一摞作业本,红笔搁在上面,笔帽没有盖。墙上掛著几幅孩子的画,色彩鲜艷,线条稚拙。
“坐吧。”方悦坐在沙发上,把作业本收拾到一边,“你说他一直在本市?”
“对。他用『方诚』这个名字,在本市做了八年律师。他的事务所跟我的事务所在同一层楼。我们合作了八年。”
方悦低下头,看著手里的照片。照片里的方诚穿著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站在事务所的会议室里,手里拿著一份文件,表情专注。那是沈牧之偷拍的,方诚不知道。
“他为什么不来找我?”方悦的声音开始发抖。
“因为他不能。2014年,他发现了恆远地產的秘密——城南工地下面埋著有毒的废料。恆远地產的人要杀他。他偽造了自己的死亡,用另一个身份活了下来。如果他来找你,他的身份就会暴露。恆远地產的人会找到他,也会找到你。”
方悦抬起头,眼眶红了。“所以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我哭,然后走了?”
沈牧之沉默了。
“你知道这件事?”方悦的声音变得尖锐,“你知道他在太平间外面看著我哭?”
“他告诉我的。他说那是他这辈子做的最难的事。”
方悦的眼泪终於掉了下来。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眼泪一滴一滴地往下掉,滴在照片上,滴在她的牛仔裤上。她用手背擦了擦脸,但眼泪止不住。
“他为什么不相信我能保守秘密?他为什么不相信我?”
“他不是不相信你。”沈牧之的声音很低,“他是怕你也被卷进来。恆远地產的人会查他的所有关係——家人、朋友、同学。如果他来找你,你就会成为目標。他不想让你受伤。”
“所以他自己一个人扛了十年。”
“对。”
方悦低下头,看著照片。她的手指轻轻抚过照片里方诚的脸,动作很轻,像是怕弄疼他。
“他现在在哪里?”她问。
沈牧之沉默了一会儿。“他死了。三个星期前。”
方悦的手停住了。
“他在自己胸口刻上了『王车易位』的標记,服下了氰化物,坐在中心广场的纪念碑下面,等著被人发现。他用自己的死,把这个案子重新翻了出来。”
方悦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她的眼睛看著照片,但目光是空的。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她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因为他只有几个月的命了。肝癌,晚期。他选择用自己的死,来换这个案子的真相。”
方悦把照片放在茶几上,站起来,走到窗前。她背对著沈牧之,肩膀在微微颤抖。
“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她的声音闷闷的。
沈牧之从信封里掏出那封信——方诚死之前写的,放在储物柜里的那封。他站起来,走到方悦身边,把信递给她。
“他写的。给你们的。”
方悦接过信,展开。信不长,只有一页纸。她看完之后,把信折好,攥在手心里。
“他说什么?”沈牧之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